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8067.“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这从“纪念”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纪念”也指不断想起,经上之所以说“纪念”,是因为在圣言中,它论及理解力,而“记号”论及意愿;“眼”是指理解力(参看2701, 3820, 4403-4421, 4523-4534节)。这就是为何“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示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也就是在他们的思维中。必须简要说一说当如何理解它必始终在理解力中,始终在意愿里。那些通过信和仁铭刻在一个人身上,也就是他完全相信并热爱的事物始终在他的思维和意愿中。甚至他正在思考并忙于其它事,以为那时它们并未出现在他心智中的时候,也在思考并意愿它们。因为它们的确在构成其心智品质的事物当中。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围绕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当这个灵人或天使靠近时,从该气场立刻就能得知他的信和仁,以及他心里拥有的许多事物,尽管当时他根本没有思想它们。这类事物构成每个人心智的生命,并且总是留在那里。这些事能通过在人里面所观察到的众多细节来说明,如他对各种事物的反思,他的情感,从小在他里面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等等,它们不断出现并占统治地位,尽管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想它们。对邻之爱,对神之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以及信也是这样。处于这些爱和信的人不断意愿并思考它们;因为这爱和信就在这些人里面,当他们如此行时,或说当它们在里面时,就说它们“处处掌权”(6159, 6571, 76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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