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9284.“也不可从你口中听到”表不可顺从它们,或以任何方式肯定它们。这从“听”和“不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听”是指顺从(参看2542, 3869, 4652-4660, 5017, 7216, 8361节);“不从口中”当论及“别神的名”所表示的虚假教义时,是指不可肯定。别神的名之所以不可提,也不可从口中听到,是为了所吩咐的一切律例、典章和诫命可以代表天上的事物和主的神性事物;只要他们说耶和华的名并拜祂,这些事物就被代表了;因为那时,主的神性之物,以及与祂同在的天堂就会同在。但当他们说别神的名并拜他们时,地狱之物就被代表,因为那时,来自地狱、想要被拜为神的灵人会同在。这是地狱里的人无休止的渴望,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那里掌权(3881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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