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9399.“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表使人适合接受它。这从“祭物的血”和“洒在百姓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祭物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9393节);“洒在百姓身上”是指使人适合接受它,因为“洒”表示流入,因而表示适合。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一个人,并形成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若你愿意相信,没有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不断流入,人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学不到。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这光因不断流入,故使每个人适合接受它。然而,那些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而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即便如此,和前者一样,后者仍拥有看见并学习神性真理的能力,而且只要他们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拥有接受它的能力。这就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那一半血所表示的。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其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参看2776, 3167, 3195, 3636, 3643, 3993, 4405, 5400, 8644, 8707节)。在约翰福音中所表示的,也是这神性真理: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进入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约翰福音1:9, 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凡心智健全的世人都有学习神之真理的能力,因而只要他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有接受它的能力,正如大量经历使我知道的那样。因为在来世,所有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无一例外,都能学习并明白何为真理,何为虚假,以及何为良善,何为邪恶。但恶人虽能明白何为真理和良善,却不想去明白;因为他们的意愿和那里的邪恶会对抗,觉得厌恶。因此,当独自一人时,他们就又陷入其邪恶的虚假,并憎恶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和良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虽明白真理,却弃绝它们的人。我由此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人类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它;事实上,人们远离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行径到何种程度,它就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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