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流注 #1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些动物或昆虫如何在地上或植物的叶子上产生时,当他们检查它们生物体中的奇妙事物和以它们的手段所制造的事物时,他们认为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殊不知,它们的形成和复苏来自灵界,而它们的接受和衣服来自自然界;此外,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会溶解更纯净的自然界的粒子,使它们适应接受流注和穿衣的过程。因此,相信自然的人由此获得的这种论证和确认对我来说,就是对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的论证和确认。

注:写于1750年。本书所描述的毛毛虫变成蝴蝶、蜜蜂的管理和其它许多事都是这种流注的明显标志。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7节,以及39108109节。

天堂与地狱 #567

567.热有两个源头

567.热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一个是尘世的太阳。天堂太阳,即主所发出的热是属灵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是爱(参看126-140节)。而尘世太阳所发出的热是属世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不是爱,而是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或爱。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爱本质上就是热,即:人的心智,因而身体由于爱,并照着爱的强度和品质而变热。人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能感受到这一点。血液的热来自同一源头。源于尘世太阳的属世之热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这一点从身体的热明显看出来:身体的热由其灵之热激发,并且是取代身体里灵之热的。这一点尤其从春夏之热对各种动物每年发情的影响明显看出来。

产生这种效果的,并非属世之热,属世之热只是调节它们的身体去接受从灵界流入它们的热。因为灵界流入自然界,就像原因流入结果。人若以为属世之热产生这些爱,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流注是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非从自然界进入灵界;一切爱都是属灵的,因为它是生命本身的本质。

再者,人若以为自然界中有事物能脱离灵界的流注而产生,也是大错特错,因为自然现象只能凭属灵现象产生并持续存在。甚至植物王国的成员也从灵界的流注那里获得其生根发芽的能力。春夏之热只是通过膨胀并打开种子而将它们排列成其属世形式,以便来自灵界的流注能在那里作为一个原因而起作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说明,热有两种,即属灵之热和属世之热。属灵之热来自天堂太阳,属世之热来自尘世太阳,流注和随之的合作产生了出现在世人眼前的结果。

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是存在的(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节)。还有一种流注进入动物的生命(5850节);并进入植物王国的成员(3648节)。这种流注是照着神性秩序行动的一种不懈努力(6211–6212节)。

属天的奥秘 #6032

6032.“约瑟一看

6032.“约瑟一看见他”表感知。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感知(参看2150, 3764, 4567, 4723, 5400节),也指有信(2325, 2807, 3863, 3869, 4403, 4421, 5400节)。关于“看见”表示理解,因而感知,以及有信,要知道,人有两样事物,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
  至于属灵之光,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也就是说,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光来光照;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理性心智,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不过,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然而,当这光没有光照时,人的理性心智,或内眼,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也就是说,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我能证实这一点,因为我见过它。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同样凭这光看见并感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这解释了为何“看见”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如思考、反思、观察、谨慎,以及许多这类活动;同样不仅表示信,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如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
  关于属灵之热,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属灵之热只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以及人由此对主,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这属灵之热是真热;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热”、“火焰”、“火”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良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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