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流注 #1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些动物或昆虫如何在地上或植物的叶子上产生时,当他们检查它们生物体中的奇妙事物和以它们的手段所制造的事物时,他们认为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殊不知,它们的形成和复苏来自灵界,而它们的接受和衣服来自自然界;此外,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会溶解更纯净的自然界的粒子,使它们适应接受流注和穿衣的过程。因此,相信自然的人由此获得的这种论证和确认对我来说,就是对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的论证和确认。

注:写于1750年。本书所描述的毛毛虫变成蝴蝶、蜜蜂的管理和其它许多事都是这种流注的明显标志。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7节,以及39108109节。

天堂与地狱 #567

567.热有两个源头

567.热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一个是尘世的太阳。天堂太阳,即主所发出的热是属灵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是爱(参看126-140节)。而尘世太阳所发出的热是属世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不是爱,而是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或爱。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爱本质上就是热,即:人的心智,因而身体由于爱,并照着爱的强度和品质而变热。人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能感受到这一点。血液的热来自同一源头。源于尘世太阳的属世之热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这一点从身体的热明显看出来:身体的热由其灵之热激发,并且是取代身体里灵之热的。这一点尤其从春夏之热对各种动物每年发情的影响明显看出来。

产生这种效果的,并非属世之热,属世之热只是调节它们的身体去接受从灵界流入它们的热。因为灵界流入自然界,就像原因流入结果。人若以为属世之热产生这些爱,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流注是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非从自然界进入灵界;一切爱都是属灵的,因为它是生命本身的本质。

再者,人若以为自然界中有事物能脱离灵界的流注而产生,也是大错特错,因为自然现象只能凭属灵现象产生并持续存在。甚至植物王国的成员也从灵界的流注那里获得其生根发芽的能力。春夏之热只是通过膨胀并打开种子而将它们排列成其属世形式,以便来自灵界的流注能在那里作为一个原因而起作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说明,热有两种,即属灵之热和属世之热。属灵之热来自天堂太阳,属世之热来自尘世太阳,流注和随之的合作产生了出现在世人眼前的结果。

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是存在的(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节)。还有一种流注进入动物的生命(5850节);并进入植物王国的成员(3648节)。这种流注是照着神性秩序行动的一种不懈努力(6211–6212节)。

属天的奥秘 #9298

9298.“不可将我

9298.“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这从“献”、“祭牲”、“有酵之物”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献”和“祭牲”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9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 8680, 8936节);“有酵之物”是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2342, 7906, 8051, 8058节);“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示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至于何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何为非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可参看前文(1679, 2408, 4729, 6359, 7272, 8298, 9258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教会的真理,之所以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完全不一致。它们是对立面,这会造成冲突,结果,要么良善灭亡,要么邪恶逃跑;因为良善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邪恶来自地狱。诚然,真理存在于恶人身上,虚假也存在于善人身上;但与恶人同在的真理只要仅仅在记忆中,作为手段服务于邪恶,就不会与他们里面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只要是这样,真理就没有生命。不过,如果真理被歪曲以至于支持邪恶,这也是由错误解读造成的,那么它们就会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渎。关于这种亵渎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4289, 4601, 6348, 6959, 6960, 6963, 6971, 8394, 8943, 9188节)。
  不可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这一事实从以下关于连同祭物一同烧在坛上的素祭的律法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论到这条律法说: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任何酵与蜜,你们都不可焚烧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利未记2:11)
  由此明显可知,这条律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祭牲的血”,而不说“祭牲”;因为“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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