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100.“园子”表示聪明,“伊甸”表示爱,这一点从以赛亚书也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要安慰锡安,安慰她所有的荒场,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荒漠像耶和华的园子。其中必有欢喜和快乐,称谢和歌唱声。(以赛亚书51:3)
在这段经文中,“旷野”、“欢喜”和“称谢”是用来表达信之属天事物,或属于爱的事物的词语。但“荒漠”、“快乐”和“歌唱声”表达的是信之属灵事物,或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前者与“伊甸”有关,后者与“园子”有关。因为对同一事物的双重表达方式经常出现在以赛亚书,其中一种表示属天事物,另一种表示属灵事物。至于“伊甸园”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下文(2:10;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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