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2011.“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切真理和由此产生的良善皆来自祂。这从“父”、“多”和“族”的含义清楚可知:“父”是指来自主的;“多”是指真理;“(民)族”是指由此产生的良善(对此,参看2005-2007节)。就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而言,这些话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可参看2004节),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如同真理与良善的合一,祂的神性本质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则如同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这是相互的合一。事实上,在主里面的,正是与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并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因为无限神性只能被称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人类心智若认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就不会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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