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2991.属世事物代表属灵事物,并且它们相对应,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属世之物若没有一个先于它自身的原因,是绝不可能产生或形成的。它的原因就在于属灵之物;在那里没有自己原因的属世事物是不存在的。属世形式是结果,无法作为原因显现,更无法作为原因的原因,或最初起源显现。相反,它们照着它们在它们所在之地发挥的功用而取得自己的形式。尽管如此,结果所取的形式代表存在于原因当中的事物,这些原因反过来又代表存在于最初起源当中的事物。因此,一切属世事物都代表那些存在于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当中的事物,而这些属灵事物反过来又代表那些它们所来源于的属天事物当中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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