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3641.所有人,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地狱里的,看上去都是直立的,头朝上,脚朝下。然而,在他们自己和天使眼里,天堂里的身位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或说它们处于不同的位置。也就是说,天堂居民头朝向主,主是那里的太阳,因而是一切位置和方位所来自的共同中心。而在天使眼里,地狱居民头朝下,脚朝上,因而处于一个对立的位置,至少在一个倾斜的角度上,或说具有一个颠倒的身位,以及一个倾斜的身位。因为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上的,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下的;而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下的,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上的。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天堂如何可以说与地狱构成一体;或就位置和方位而言,它们如何能一起呈现为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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