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4262.“就从那进他手的东西取了礼物,要送给他哥哥以扫”表要被引入属天-属世良善的神性事物。这从“从那进他手的东西取”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从那进他手的东西取”是指从那些事先想到并提供的事物,因而是指由圣治所提供的事物,因为归于圣治的事物就是神性,“从那进他手的东西取”在此表示来自神性的事物;“礼物”是指引入,如下文所述;“以扫”是指神性属世层的良善(参看3302, 3322, 3504, 3599节),在这种情况下,该良善是属天良善,因为属世层尚未变成神性。
“礼物”之所以表示引入,是因为给予礼物体现了善意和厚待。事实上,在古时,所给予和献上的礼物具有各种含义;百姓进见国王和祭司时所献的礼物具有一种含义,献在祭坛上的礼物又具有另一种含义。前者表示引见,后者表示敬拜(349节)。因为总体上一切祭物,无论哪一种,都被称为“礼物”;而素祭,也就是饼和酒,或饼与奠酒,就专称为“礼物”;因为在原文,“素祭”表示“礼物”。
百姓进见国王和祭司时要向献上礼物,这一事实从圣言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扫罗去见撒母耳时就送上礼物(撒母耳记上9:7-8);而藐视扫罗的人则没有送他礼物(撒母耳记上10:27);示巴女王来见所罗门时也带来礼物(列王纪上10:2),其他人也一样,经上论到他们说:
全地上的人都求见所罗门一面,要听他的智慧;他们各人都带来自己的贡物,就是银器、金器、衣裳、军械、香料、马和骡等。(列王纪上10:24-25)
由于这是一个习俗和神圣仪式,表示引见,所以耶稣刚一出生,东方智者便来拜祂,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等礼物(马太福音2:11);“黄金”表示属天之爱,“乳香”表示属灵之爱,“没药”表示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这些爱。
这种仪式是经上所吩咐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的面。(出埃及记23:15;申命记16:16-17)
把礼物献给祭司或国王,就如同献给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地方可以看出来。至于所送上的礼物表示引见,这从以色列的十二位首领或族长在祭坛被膏后奉献在坛上的礼物(民数记7章)明显看出来。他们的礼物被称为“为行奉献坛之礼所献的”(民数记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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