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6598.众所周知,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有更大的能力去理解并感知何为个人生活中的高尚举止、公众生活中的正义,并寻求属灵生活中的良善。他拥有更大能力的原因在于以下事实:他的思维被提升至属于天堂的事物,由此退离外在感官层面。因为思维没有上升至感官层面之上的人不可能开始明白何为高尚、正义或良善;因此,他们仰赖其他人,所说的话大多出于记忆,他们由此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智慧。但那些能在高于感官的一个层面进行思考的人,只要他们的记忆内容都处在秩序中,就会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理解和感知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取决于他们从内层事物看待事物的程度,或说取决于他们看待事物所站的内在立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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