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689.正因如此,每一个事物,无论属天的、属灵的还是属世的,都以这样的方式被平衡,没有人能脱离许多人而孤立地思考、感觉或行动,尽管每个人都以为他独立且绝对自由地如此行。同样,没有任何事物不被它的对立物平衡,而对立的事物则被中间的事物平衡。结果,单独的个人和集体的许多人都生活在最完美的平衡中。因此,邪恶无论临到谁的头上,都会立即被平衡。当邪恶占优势时,邪恶,也就是作恶者就被平衡的法则仿佛自动纠正过来,但这一切的发生只是为了良善可以产生。天堂的秩序就在于这样一种形式和由此产生的平衡,唯独主形成、排列并维持这种秩序,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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