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774.“一切野兽,各从其类”表示一切属灵良善,“(一切)牲畜,各从其类”表示一切属世良善,“爬在地上的(一切)爬行物,各从其类”表示一切感官和肉体的良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45, 46, 142, 143, 246节)。乍一看,“野兽”似乎不可能表示属灵良善。然而,从以下思路清楚可知,这的确是真正的含义,即:首先提到的是表示该教会成员的“他们”,接下来提到的是“野兽”,然后是“牲畜”,最后是“爬行物”。因此,“野兽”所体现的事物比“牲畜”所体现的更高贵、更优秀;原因在于,在希伯来语,“野兽”还表示一个含有活灵魂的活物或动物。所以它在此不是指一个野兽,而是指一个含有活灵魂的活物或动物,因为这是同一个词。“活物或动物”、“牲畜”和“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属于意愿的事物,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在接下来论述鸟的地方还会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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