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地狱之火或爱与天堂之火或爱出自同一个源头,即天堂的太阳或主。然而,它被那些接受它的人变成地狱之火。因为来自灵界的一切流注皆照着接受,也就是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各不相同。这跟尘世太阳发出的光和热是一样的:尘世太阳发出的热若流入树丛和花圃,就会产生植被和怡人、甜蜜的芳香;但若流入粪堆或腐肉,则会产生腐烂,发出恶臭。同样,尘世太阳所发出的光照在这个物体上会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在那个物体上却产生丑陋、讨厌的色彩。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太阳,也就是爱所发出的热和光。当热或爱从这太阳流入良善,如流入善人和天使里面时,它便使得他们的良善多结果实;但当流入恶人里面时,却产生反面效果,因为他们的邪恶要么窒息它,要么败坏它。同样,当天堂之光流入良善的真理时,它会赋予聪明和智慧;但当流入邪恶的虚假时,却转变为各种疯狂和幻想。一切皆取决于接受。
9283.“别神的名你不可提”表他们不可出于虚假的教义进行思考。这从“名”和“提”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整体上属于教义或信的一切和属于敬拜的一切(参看2724, 3237, 6887, 8274, 8882节),在此是指属于虚假教义的一切,因为“别神”表示虚假(4544, 7873, 8867节);“提”是指思考。“提”之所以表示思考,是因为提是嘴上说的;嘴上的话语表示思维的各个方面。原因在于,人的言语是从他的思维流入的;因为人拥有说话的思维和不说话的思维。说话的思维与所说的话语构成一体;而不说话的思维在诚实的义人那里与说话的思维,因而与所说的话语构成一体,但在不诚实或不义的人那里不是如此。因为不说话的思维就是从一个人的实际意愿发出的更高或更内在的理解力;而说话的思维则是由更高或更内在的理解力所形成的更低或更外在的理解力,好在世人面前表现或伪装公义与公平,以及良善与真理。
这一切清楚表明诚实的义人是何性质,不诚实或不义的人又是何性质,即:对诚实的义人来说,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形成的,外在人是照着从属于天堂的世界的形像而形成的(9279节);但对不诚实或不义的人来说,内在人是照着地狱的形像而形成的,外在人是照着从属于地狱的天堂的形像而形成的,因为他利用外在人伪装天上的事物,将从天堂所获得的理性概念用来支持恶欲,以及欺骗。由此明显可知,义人和不义之人的生命状态是彼此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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