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流注 #1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些动物或昆虫如何在地上或植物的叶子上产生时,当他们检查它们生物体中的奇妙事物和以它们的手段所制造的事物时,他们认为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殊不知,它们的形成和复苏来自灵界,而它们的接受和衣服来自自然界;此外,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会溶解更纯净的自然界的粒子,使它们适应接受流注和穿衣的过程。因此,相信自然的人由此获得的这种论证和确认对我来说,就是对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的论证和确认。

注:写于1750年。本书所描述的毛毛虫变成蝴蝶、蜜蜂的管理和其它许多事都是这种流注的明显标志。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7节,以及39108109节。

天堂与地狱 #570

570.地狱之火是对

570.地狱之火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故也是这些爱的一切欲望,因为欲望是爱的延续。凡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求。地狱之火也是快乐,因为当人得到他所爱或贪求的东西时,就会感到快乐。人内心的快乐并没有其它源头。所以,地狱之火是从这两种爱,如从它的源头所涌出的欲望和快乐。从这些爱所流出的邪恶就是蔑视他人、敌对、对那些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以及由此而来的野蛮和残忍。在神性方面,他们否认,随之蔑视、嘲笑和贬损教会的神圣事物。死后,当人成为灵时,这些邪恶就会变成反对这些神圣事物的怒气和仇恨(参看562节)。此外,由于这些邪恶不断呼出对那些被他们视为敌人,并对其充满仇恨和报复之人的毁灭和杀戮,所以其生命的快乐是意欲毁灭和杀戮,并尽可能地如此行,也就是意欲行恶、造成伤害、施以残忍。

这就是圣言中论述恶人和地狱之处的“火”所表示的,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加以证明:

各人是假冒为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人的口都说愚妄的话。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森林中着起来,就旋转上腾,成为烟柱。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爱兄弟。(以赛亚书9:17-19)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约珥书2:30-31)

大地成为烧着的石油,昼夜总不熄灭,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看哪,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把他们烧尽。(玛拉基书4:1)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燃烧的烟往上冒,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8:2,18;19:3)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部分。(启示录9:17-18)

若有人拜兽,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启示录16:8,9)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20:14,15;21:8)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路加福音3:9)

人子要差遣祂的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50)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他们将被送到那永火里去,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马可福音9:43-49)

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说,他在阴间受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表示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由此而来的“烟”表示出于邪恶的虚假。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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