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流注 #1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些动物或昆虫如何在地上或植物的叶子上产生时,当他们检查它们生物体中的奇妙事物和以它们的手段所制造的事物时,他们认为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殊不知,它们的形成和复苏来自灵界,而它们的接受和衣服来自自然界;此外,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会溶解更纯净的自然界的粒子,使它们适应接受流注和穿衣的过程。因此,相信自然的人由此获得的这种论证和确认对我来说,就是对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的论证和确认。

注:写于1750年。本书所描述的毛毛虫变成蝴蝶、蜜蜂的管理和其它许多事都是这种流注的明显标志。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7节,以及39108109节。

天堂与地狱 #570

570.地狱之火是对

570.地狱之火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故也是这些爱的一切欲望,因为欲望是爱的延续。凡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求。地狱之火也是快乐,因为当人得到他所爱或贪求的东西时,就会感到快乐。人内心的快乐并没有其它源头。所以,地狱之火是从这两种爱,如从它的源头所涌出的欲望和快乐。从这些爱所流出的邪恶就是蔑视他人、敌对、对那些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以及由此而来的野蛮和残忍。在神性方面,他们否认,随之蔑视、嘲笑和贬损教会的神圣事物。死后,当人成为灵时,这些邪恶就会变成反对这些神圣事物的怒气和仇恨(参看562节)。此外,由于这些邪恶不断呼出对那些被他们视为敌人,并对其充满仇恨和报复之人的毁灭和杀戮,所以其生命的快乐是意欲毁灭和杀戮,并尽可能地如此行,也就是意欲行恶、造成伤害、施以残忍。

这就是圣言中论述恶人和地狱之处的“火”所表示的,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加以证明:

各人是假冒为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人的口都说愚妄的话。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森林中着起来,就旋转上腾,成为烟柱。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爱兄弟。(以赛亚书9:17-19)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约珥书2:30-31)

大地成为烧着的石油,昼夜总不熄灭,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看哪,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把他们烧尽。(玛拉基书4:1)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燃烧的烟往上冒,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8:2,18;19:3)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部分。(启示录9:17-18)

若有人拜兽,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启示录16:8,9)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20:14,15;21:8)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路加福音3:9)

人子要差遣祂的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50)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他们将被送到那永火里去,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马可福音9:43-49)

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说,他在阴间受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表示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由此而来的“烟”表示出于邪恶的虚假。

属天的奥秘 #9282

9282.“凡我对你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