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2988.要获得对代表和对应的某种概念,只需反思一下属于心智,即属于思维和意愿的活动。这些活动通常从脸上闪耀出来,因为它们就显现在面部表情中。情感尤其如此,内在情感从眼睛并在眼睛里面就能看出来。当脸上的部位和心智的部位行如一体时,就说它们相对应,并且就是对应;脸上的实际表情代表(心智活动),并且就是代表。身体举止所表达的一切,以及肌肉所产生的一切动作也是如此。因为众所周知,这一切都是照着一个人的所思和所愿发生的,或说他的思维和意愿决定了它们。身体的举止和动作本身代表了心智的事物,并且就是代表;当身体的事物与心智的事物一致时,它们就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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