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5189.曾有一些灵人来到我面前;只是在他们到来之前,我没有察觉出恶灵发出的气场。这个气场使我以为恶灵正在靠近,而事实上,他们是恶灵的仇敌。我从他们向恶灵所显示出的对抗和敌意的感觉推断他们是恶灵的仇敌。随着他们到来,他们将自己置于我的头上,与我交谈,说他们是人。我回答说,他们不是具有世人所拥有的那种肉体的人;世人习惯因他们的肉体形式而自称人;然而,他们仍是人,因为人的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对此,我没有察觉到异议,因为他们支持我所说的。他们继续说,他们是彼此完全不同的人。我觉得由完全不同的人组成的社群在来世不可能存在,于是便与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我说,如果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使他们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他们就能形成一个社群,因为他们由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他们接着说,他们的确具有这样的性质,即:每个人说话都与众不同,但他们想的都一样。他们还举例说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所有人的看法都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
此后,他们对着我的左耳说话,说他们是善灵,这是他们平常说话的方式。我被告知,这些灵人到场时为数众多;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我发觉恶灵的气场对他们极为敌视,因为恶灵是他们搅动的对象。他们的社群漂泊不定,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间屋子里,身穿亮蓝色衣服来代表。
我发觉他们与脑峡部有关,脑峡部在大脑与小脑之间,纤维通过它朝各个方向发散,所到之处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外在部分进行运作。我还发觉,他们与人体内的神经节有关;神经汇入神经节,从那里分成大量纤维;其中有些纤维走这条路,有些走那条路;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的行为各不相同;然而,它们都有同一个起始点。因此,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看上去彼此不同;但就目的而言,它们都是一样的。此外,众所周知,作用于四肢的一个力能以各种方式发生变化,这取决于四肢所取的形式。纤维的起始点,如脑中的起始点(纤维就源于它们),也代表目的。从这些起始点引出的纤维代表由这些目的所产生的思维;由这些纤维所构成的神经代表随之产生的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