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5199.“长相俊美”表属于信之物。这从“俊美”和“长相”的含义清楚可知。属灵的“俊美”本质上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属灵的“长相”本质是信仰;因此,“长相俊美”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参看553, 3080, 3821, 4985节)。属灵的俊美之所以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是因为真理是良善所取的外在形式。从天堂里的神性所得来的良善本身为天使提供他们所拥有的生命;但这生命所取的外在形式则由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来提供。然而,俊美不是由信之真理产生的,而是由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里面的情感本身产生的。单单由信之真理所产生的俊美就像彩绘或雕塑脸的俊美;而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俊美则像被天堂之爱赋予生气的鲜活脸的俊美;因为爱或从脸的形式闪耀出来的情感如何,俊美就如何。正因如此,天使的外表美得难以形容。他们的脸闪耀出经由信之真理传来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与真理不仅呈现于眼前,还能从他们所发出的气场被感觉到。
这之所以是俊美的源头,是因为天堂整体上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对应关系。因此,凡拥有爱之良善,并因此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都拥有天堂的形式,因而被赋予天堂所拥有的美丽,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这也解释了为何地狱里的人因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而丑陋得可怕;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人,而是像怪物。属灵的“长相”之所以是信仰,是因为就内在意义而言,“看”和“看见”表示理解,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表示拥有信仰(参看897, 2150,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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