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5851.与人同在的灵人并非始终是一样的,而是照此人的状态,也就是其情感的状态,或其爱和目的的状态而更换。之前的灵人被移除后,其他灵人便取而代之。一般来说,与人同在的是哪类灵人是由此人自己的品质决定的。若他贪婪,他们就是贪婪的灵人;若他傲慢,他们就是傲慢的灵人;若他渴望报复,他们就是具有这种性质的灵人;或若他具有欺骗性,他们就是具有欺骗性的灵人。人从地狱给自己召来与他的生活相匹配的灵人。地狱之间的区别是最为显著的,取决于他们所贪恋的邪恶,以及邪恶的一切差别。因此,类似他自己的灵人不可避免地被召唤出来,依附在一个陷入邪恶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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