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6598.众所周知,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有更大的能力去理解并感知何为个人生活中的高尚举止、公众生活中的正义,并寻求属灵生活中的良善。他拥有更大能力的原因在于以下事实:他的思维被提升至属于天堂的事物,由此退离外在感官层面。因为思维没有上升至感官层面之上的人不可能开始明白何为高尚、正义或良善;因此,他们仰赖其他人,所说的话大多出于记忆,他们由此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智慧。但那些能在高于感官的一个层面进行思考的人,只要他们的记忆内容都处在秩序中,就会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理解和感知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取决于他们从内层事物看待事物的程度,或说取决于他们看待事物所站的内在立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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