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813.这表示上古教会的终点,“一百五十天”既是终点,也是起点,这一点无法像频繁出现的简单数字那样容易从圣言证实,然而,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数字“十五”(7:20,798节)清楚看出来;“十五”表示如此之少,几近于无。这层含义更适用于“一百五十”这个数字,它是十五乘以十的积,“十”表示余剩。与分数相乘,如二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十分之一,会得出更小的数,直到最后接近于无;这时,结局或终点就到来了。“一百五十”这个数字还出现在下一章(8:3),在那里,经上说:“过了一百五十天,水就退了”,在那里的意思是一样的。
圣言中提到的数字要以完全从字义中抽象出来的意义来理解。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482:1, 755:4, 5),引入数字只是为了使字义上的历史事件连贯起来。例如,当数字“七”出现时,它表示神圣之物,完全从这个数字通常用来量化的时间或尺寸中抽象出来了,或说与时间或尺寸毫不相干。事实上,感知圣言内义的天使对时间或尺寸一无所知,更不用说一个具体数字表示什么了。然而,当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完全理解。因此,当一个数字出现时,无论在哪个地方,他们不可能有任何数字的概念,只有这个数字所表示的真实事物的概念。此处也一样,他们对这个数字的理解是,它表示上古教会的终点;在下一章(8:3),它表示古教会或新教会的起点。
地狱(续)
——那些在仇恨,报复和残忍中度过一生之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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