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9003.“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这从“饮食”、“衣服”、“好合的事”和“不可减少”的含义清楚可知:“饮食”是指内在生命的维持,因为就灵义而言,“饮食”,无论固体的还是液体的,都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固定食物是指关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5147节),“喝的”是指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3168, 3772节),所以“饮食”是指滋养人的属灵生命的事物n (5293, 5576, 5579, 5915, 8562节);“衣服”是指外在生命的维持,因为就灵义而言,“衣服”或服装是指低级的记忆知识,因为这些记忆知识就是那维持人的外在生命的(5248, 6918节);“好合的事”是指结合;“不可减少”是指不可剥夺。
此处的情况是这样:与属灵真理结合的属世情感由“许配给儿子的婢女”来表示,这种情感需要不断从与它结合的属灵真理那里维持生命;因为情感若不从那里得以维持,就会灭亡。人之情感的情况和这个人自己一模一样;他若不靠食物支撑,就会死亡。此外,就内层而言,人只是情感,良善的人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情感;而邪恶的人则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情感。这一点从成为一个灵人时的一个人看得尤其明显;因为那时从他涌出的生命气场要么是一种对良善的情感的气场,要么是一种对邪恶的情感的气场。现在他不再靠属世的饮食,而是靠属灵的饮食来滋养或维持;属灵的饮食对一个恶灵来说,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对一个善灵来说,则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在世上活在肉身期间,对人们心智的滋养并非其它东西。正因如此,就圣言里面的灵义而言,各种饮食,如饼、肉、酒、水,以及其它许多东西,都表示构成属灵滋养的那类饮食。
由此也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路加福音: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了这些话,在圣餐中,“饼和酒”是指那些表示爱和信的事物或元素;“肉和血”也是。由此清楚可知在约翰福音(6:49-58),尤其在那里的这些话中的主的“肉和血”是什么意思: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5)
在圣言中,“肉”表示爱之良善(参看3813, 7850节);“血”表示信之良善(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饼和酒”具有同样的含义(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5915, 6118, 6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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