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3.在教会中,那些否认主,只承认父,且确认这种信仰的人都在天堂之外;他们因不能接受来自唯独敬拜主的天堂的任何流注,故逐渐丧失在任何事上思考真理的能力,最终变得如同哑巴,要么说话愚蠢,手臂来回摇摆,仿佛关节缺乏力量。同样,那些如苏西尼派那样否认主的神性,只承认祂的人性之人,也在天堂之外。他们被带到前面向右一点,被下放到深渊,因而完全与来自基督教界的其他人隔离。最终,那些声称信一位不可见的神性,称其为宇宙的灵魂,万物皆源于这灵魂,并拒绝对主的一切信之人发现,他们根本不信任何神;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位不可见的神性就是自然界在其最初法则中的特性,而这种特性无法成为信与爱的对象,因为它不是思维的对象。这等人就被纳入所谓的自然主义者之列。而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异教徒之人的情况与之不同;这些人以后再予以论述。
注:无法以任何观念来领悟的一位神性,无法通过信仰被接受(4733,5110, 5663, 6982, 6996, 7004, 7211, 9356, 9359, 9972, 10067, 102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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