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由于地狱之火表示从自我之爱流出的一切作恶的欲望,所以这火也表示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种折磨和痛苦。因为这爱所产生的欲望是加害不崇敬、尊重和敬拜自己之人的欲望;并且随着这种狂怒,以及出于这狂怒的仇恨和报复占上风,还会有一种向他们发泄怒火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在一个社群的每个人里面活跃,并且没有外在约束,如对法律、丧失名声、荣耀、利益和生命的畏惧时,每个人都会出于纯粹的恶意攻击别人。强者得胜,并将其余的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以折磨凡不顺服的人为乐。这种快乐与掌权的快乐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它们具有同样的强度。这是因为害人的快乐就包含在一切敌意、嫉妒、仇恨和报复中,它们都是那爱的邪恶,如前所述。所有地狱都是这类社群;因此,那里的每个人都对他人心怀仇恨,并且只要有能力,就从仇恨爆发为残忍。地狱之火也表示这些残忍和折磨的行为,因为它们是欲望的结果。
714.“凡洁净的牲畜”表示对良善的情感。这从前面关于牲畜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45-46, 142-143, 246节)。牲畜之所以表示情感,是因为就本身及其自我而言,人与动物没什么区别。他的(五种)感官、嗜好、属世的欲望,以及一切情感,都与动物极其相似。他的良善,甚至他的最爱也极其相似,如爱同类的同伴、子女、配偶,以至于根本没有区别。然而,他是人,比动物优越,因为他拥有动物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内在生命。这生命就是源于主的信与爱的生命;若非这生命存在于人与动物共有的一切最小细节中,他不会有任何不同。仅举一例,即对同伴的爱。如果他只为自己而爱同伴,这爱里面没有任何更为属天堂或神性之物,那么他不可能被称为一个人,因为动物也是如此。其它例子也一样。因此,如果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来自主的信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理解力中,他决不是人。死后,他靠从主所获得的生命存活,因为主把他与自己联结起来。因此,他能与天使同在主的天堂,活到永远。即便一个人像野兽一样活着,只爱自己和涉及自己的东西,主的怜悯仍如此浩大(因为它是神性,是无限的),以致主不会丢弃他,而是继续通过天使将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他;哪怕有人只接受野兽般的生命,主仍使他尽可能地思考,反思并理解私人或公共生活中的某件事,或某种世俗、肉体的东西是好是坏,因而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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