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由于地狱之火表示从自我之爱流出的一切作恶的欲望,所以这火也表示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种折磨和痛苦。因为这爱所产生的欲望是加害不崇敬、尊重和敬拜自己之人的欲望;并且随着这种狂怒,以及出于这狂怒的仇恨和报复占上风,还会有一种向他们发泄怒火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在一个社群的每个人里面活跃,并且没有外在约束,如对法律、丧失名声、荣耀、利益和生命的畏惧时,每个人都会出于纯粹的恶意攻击别人。强者得胜,并将其余的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以折磨凡不顺服的人为乐。这种快乐与掌权的快乐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它们具有同样的强度。这是因为害人的快乐就包含在一切敌意、嫉妒、仇恨和报复中,它们都是那爱的邪恶,如前所述。所有地狱都是这类社群;因此,那里的每个人都对他人心怀仇恨,并且只要有能力,就从仇恨爆发为残忍。地狱之火也表示这些残忍和折磨的行为,因为它们是欲望的结果。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从他们的邪恶之爱涌出的属世人欲望的虚假。
“无底坑”表示地狱,如前所述(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出自欲望的虚假;因为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故所表示的是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因为“火”表示爱(468节);而“地狱之火”表示邪恶的爱(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通过火而冒烟。地狱灵不会陷入任何物质的火,而是陷入属灵的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566-575节)一书。
在灵界,一切爱被点燃时,从远处看都显为火,在地狱里显为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则显为大火冒出的烟或火炉冒出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从火或火炉冒出的烟还描述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如以下经文: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看哪,只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好像烧窑的烟气。(创世记19:28)
日落时,天幽暗,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创世记15:17)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因此,他们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3)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失。(诗篇37:20)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他们将作恶的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42,4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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