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4.我在前面(参看548节)解释过,恶灵是自动投入地狱的。现在我有必要用几句话阐明,既然地狱有这种折磨和痛苦,那么这种情形又是如何发生的。地狱居民的欲望气场从每个地狱发出,当陷入相同欲望的人感受到这种气场时,该气场会触动他们的内心,以快乐充满他们,因为欲望和它的快乐构成一体;凡人所贪恋的,都让他感到快乐。正因如此,灵人自己转向地狱,并出于内心的快乐而渴望到那里去。他还没有意识到,这类折磨和痛苦就存在于地狱;而有些人即便知道,仍有去那里的欲望。在灵界,没有人能抵制自己的欲望,因为他的欲望属于他的爱,他的爱属于他的意愿,他的意愿则属于他的本性,而那里的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本性行事。
所以,当灵人自动并出于自由偏向他的地狱并进入其中时,一开始他会受到热情接待,并一度以为自己来到朋友中间。但这种情形仅持续几个小时;与此同时,他会受到窥探,以查明他的狡诈程度,因而能力如何。一旦窥探完毕,各种各样的攻击就开始了,而且渐渐地越来越严厉和强烈。这种强烈是通过把他越来越内在、深入地引入地狱实现的,因为所去的地狱越内在、深入,灵人就越恶毒。这些攻击过后,恶毒的灵人就开始通过惩罚折磨他,直到他最终沦为奴隶。
然而,那里的叛乱活动此起彼伏,因为每个人都想成为最大的,对他人充满仇恨;所以新的起义就会发生,于是场景不断变换。那些变成奴隶的人得到释放,为征服其他人而支持某个新魔鬼;然后,那些拒绝投降,不肯默默屈服的人则受到各种各样的折磨,如此反复,无休无止。这类折磨便是地狱的折磨,也就是所谓的地狱之火。
714.“凡洁净的牲畜”表示对良善的情感。这从前面关于牲畜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45-46, 142-143, 246节)。牲畜之所以表示情感,是因为就本身及其自我而言,人与动物没什么区别。他的(五种)感官、嗜好、属世的欲望,以及一切情感,都与动物极其相似。他的良善,甚至他的最爱也极其相似,如爱同类的同伴、子女、配偶,以至于根本没有区别。然而,他是人,比动物优越,因为他拥有动物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内在生命。这生命就是源于主的信与爱的生命;若非这生命存在于人与动物共有的一切最小细节中,他不会有任何不同。仅举一例,即对同伴的爱。如果他只为自己而爱同伴,这爱里面没有任何更为属天堂或神性之物,那么他不可能被称为一个人,因为动物也是如此。其它例子也一样。因此,如果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来自主的信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理解力中,他决不是人。死后,他靠从主所获得的生命存活,因为主把他与自己联结起来。因此,他能与天使同在主的天堂,活到永远。即便一个人像野兽一样活着,只爱自己和涉及自己的东西,主的怜悯仍如此浩大(因为它是神性,是无限的),以致主不会丢弃他,而是继续通过天使将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他;哪怕有人只接受野兽般的生命,主仍使他尽可能地思考,反思并理解私人或公共生活中的某件事,或某种世俗、肉体的东西是好是坏,因而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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