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127.天堂之光不像尘世之光那样是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因为它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如前一章所述。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发出之物在天堂被称为神性真理,尽管它本质上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天使由此拥有光和热,光来自神性真理,热来自神性良善。故由此可以证实,来自这样一个源头的天堂之光是属灵的,而非属世的,热也一样。
注: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提供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3223,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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