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祂宝座眼前的”表示同在和提供。这从“眼前”和“神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眼前”(sight,即看见)当论及神性时,是指同在和由此而来的提供(下文将详述);“神宝座”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因为天堂是它的容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6397节)。“看”表示同在,因为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理解力中,作为思维对象的一切都显为同在。这就是为何在灵界,那些别人渴望与之说话的人显为同在,只要这个人因在世上见过他们而对他们形成某种观念,尤其两者都是这种情况。因此,朋友会在那里见面,妻子和丈夫也会见面;原因在于,在一个灵人里面,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与他的外在视觉或眼睛的视觉行如一体。由于灵界的空间不同于自然界的空间,所以在灵界,凡一个人想看见的,都在附近,凡他不想看见的,都在远处。正因如此,“看”表示同在。“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10705节),因而表示同在(AC 4723节);天堂里的空间不同于世界上的空间(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当论及主时,如在此处,“看”表示祂的神性同在,因为祂认识所有人,反过来那些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也认识祂;这就是为何主与他们同在于他们里面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事物不仅是祂的,而且就是祂自己。
由此清楚可知主如何在人里面,因而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同一福音书:
爱我的,就必遵守我的话;父与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又: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门徒”是指所有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又: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
圣言也是神性真理;圣言就是主,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并表示主(参看AC 4692, 5075, 9987节)。“看”在此也表示提供,因为主的一切同在都是提供,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和《天堂与地狱》(9, 12, 143, 145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