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婚姻之爱来源于主与天堂和教会的婚姻,因而来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从这个源头汲取它的至内在本质,这对理智和理解力来说并不明显,但能从流注和对应得到证实,还能从圣言得到证实。从流注证实:天堂凭从主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而被比作婚姻,并被称为婚姻。从对应证实:当与真理合一的良善流入一个更低的领域时,它在那里会产生一个心智的合一;当流入一个还要更低的领域时,它会产生一个婚姻。因此,从来自主的与真理合一的良善而来的心智的合一就是婚姻之爱本身。
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降下来的
70.我从大量经历中得知,没有人拥有婚姻之爱,除非他处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和对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的爱,也就是处于天堂的婚姻;没有人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任何相爱,除非他避开通奸,厌恶它如同厌恶地狱。这甚至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过着婚姻生活,为了同居和尘世生活的快乐,以及孩子而爱自己的妻子之人。因为属天事物当流入婚姻之爱,人死后就进入他的属天或属灵事物,然后在这方面变得和以前完全一样;而且也不能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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