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46

46.我曾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徒当中的多个妻子

46.我曾与伊斯兰教徒谈论属灵婚姻,我说它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就像一对夫妻;它们渴望结合,并产出像女儿和儿子那样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繁衍家族。他们很清楚这一点,也很清楚婚姻之爱是从那个属灵源头降下来的;人里面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经历一种变化,以至于当降至属世事物时,几乎认不出来,只能通过对应关系被认出来。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那些因其宗教允许而拥有数个妻子的人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据说,他们可以有数个妻子,也就是说,一夫多妻制是允许的,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炎热气候,因而比那些生活在寒冷气候的人更容易性欲旺盛。因此,如果他们不允许有一夫多妻制,那么他们当中很多人就会冲进通奸,比欧洲人更甚,从而违背他们的宗教信条;而违背自己的宗教信条就是亵渎神圣之物。这进一步表明,他们对婚姻的一切爱都是淫秽的,因而不是属灵的;这爱也不能变得属灵,除非他们承认主。

婚姻 #59

59.在那里的社群中

59.在那里的社群中,一定要注意,妻子不可以掌控丈夫。那里的男人住在这一边,女人或妻子住在那一边;当男人如此渴望时,他们就派人去叫他们的妻子,然后分开或单独生活。如果妻子对此感到生气,发怒,并且当被叫来服侍并服从她们的丈夫时攻击他们,那么她们就被送出社群,在各个地方游荡,并得到一种离开并抛弃丈夫的渴望。当她们这样游荡时,处处都会遇到一个堵塞物或障碍,如沼泽,水或墙等等。随着这种情况持续,她们离开的愿望逐渐减弱;她们如此行,直到疲惫不堪,最终回到她们的社群,回到她们以前的住处。荷兰女人就是这样被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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