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46

46.我曾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徒当中的多个妻子

46.我曾与伊斯兰教徒谈论属灵婚姻,我说它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就像一对夫妻;它们渴望结合,并产出像女儿和儿子那样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繁衍家族。他们很清楚这一点,也很清楚婚姻之爱是从那个属灵源头降下来的;人里面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经历一种变化,以至于当降至属世事物时,几乎认不出来,只能通过对应关系被认出来。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那些因其宗教允许而拥有数个妻子的人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据说,他们可以有数个妻子,也就是说,一夫多妻制是允许的,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炎热气候,因而比那些生活在寒冷气候的人更容易性欲旺盛。因此,如果他们不允许有一夫多妻制,那么他们当中很多人就会冲进通奸,比欧洲人更甚,从而违背他们的宗教信条;而违背自己的宗教信条就是亵渎神圣之物。这进一步表明,他们对婚姻的一切爱都是淫秽的,因而不是属灵的;这爱也不能变得属灵,除非他们承认主。

婚姻 #61

61.但来自天堂的婚

61.但来自天堂的婚姻之爱的流注尤其折磨地狱居民;我曾经看见仍在中间的灵人界时驶向地狱的灵人;一感觉到婚姻之爱的流注,这些灵人就勃然大怒,以至于表现得像复仇女神。他们也受到折磨,就像蚁丘上的蛇,身体和肠子扭来扭去,就像一个被一种可怕的内在疼痛折磨的人。他们说,他们所受的痛苦是最大的。原因在于,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完全对立的;婚姻之爱本身是天堂,通奸之爱是地狱。这爱流入他们的外在,并折磨他们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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