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46

46.我曾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徒当中的多个妻子

46.我曾与伊斯兰教徒谈论属灵婚姻,我说它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就像一对夫妻;它们渴望结合,并产出像女儿和儿子那样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繁衍家族。他们很清楚这一点,也很清楚婚姻之爱是从那个属灵源头降下来的;人里面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经历一种变化,以至于当降至属世事物时,几乎认不出来,只能通过对应关系被认出来。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那些因其宗教允许而拥有数个妻子的人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据说,他们可以有数个妻子,也就是说,一夫多妻制是允许的,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炎热气候,因而比那些生活在寒冷气候的人更容易性欲旺盛。因此,如果他们不允许有一夫多妻制,那么他们当中很多人就会冲进通奸,比欧洲人更甚,从而违背他们的宗教信条;而违背自己的宗教信条就是亵渎神圣之物。这进一步表明,他们对婚姻的一切爱都是淫秽的,因而不是属灵的;这爱也不能变得属灵,除非他们承认主。

婚姻 #73

73.我与那些不仅在

由与仁分离之信产生的通奸

73.我与那些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在一起;他们认为他们唯独通过信得救,甚至在临终的那一刻也能唯独通过信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因此,一切邪恶要么不被父神关注,要么因人的软弱而得到原谅,要么被赦免;当被赦免时,它们也被冲走了;他们关注主因成全律法所得的功德,祂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拿走世界的罪和律法的定罪,以及他们的教义所教导的各种东西。我发觉,当我与他们在一起时,当我们谈到那信时,令人发指的通奸的最淫秽代表就出现了,就是诸如儿子与母亲的那种通奸。气场本身是这样,它能通过属灵的交流被感知到。他们作用于后脑勺,从而进入思维。他们的出现还造成左膝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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