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46

46.我曾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徒当中的多个妻子

46.我曾与伊斯兰教徒谈论属灵婚姻,我说它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就像一对夫妻;它们渴望结合,并产出像女儿和儿子那样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繁衍家族。他们很清楚这一点,也很清楚婚姻之爱是从那个属灵源头降下来的;人里面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经历一种变化,以至于当降至属世事物时,几乎认不出来,只能通过对应关系被认出来。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那些因其宗教允许而拥有数个妻子的人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据说,他们可以有数个妻子,也就是说,一夫多妻制是允许的,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炎热气候,因而比那些生活在寒冷气候的人更容易性欲旺盛。因此,如果他们不允许有一夫多妻制,那么他们当中很多人就会冲进通奸,比欧洲人更甚,从而违背他们的宗教信条;而违背自己的宗教信条就是亵渎神圣之物。这进一步表明,他们对婚姻的一切爱都是淫秽的,因而不是属灵的;这爱也不能变得属灵,除非他们承认主。

婚姻 #76

76.外邦人很想知道

为什么基督教界比其它地方更不憎恶通奸

76.外邦人很想知道为什么在基督教界,很多人,甚至大多数人认为通奸和淫行是允许的;尽管其来自新旧约圣言的宗教把它们判入地狱。不过,原因被告知,即:很少有人照他们的宗教信仰生活,只是信奉信使人得救的教义;也就是说,使人得救的,是思想,而不是生活;由于真理就这样与邪恶结合,所以奸淫由于来自地狱的流注而被爱和接受;他们也为通奸辩解。事实上,在他们中间,地狱的流注胜过天堂的流注。通奸的气场也关闭天堂;当天堂被关闭时,地狱就被打开;因此,它的根源来自宗教的虚假。那些将宗教置于生活,同时置于教义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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