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62

62.当一方想要掌控

地狱的婚姻

62.当一方想要掌控,而对方不愿屈从时,地狱的婚姻就存在;这会从内部产生致命的仇恨。这由如此可怕以至于无法描述的事物来代表。他们只渴望对方死亡并受到折磨。因此,他们在地狱被分开单独生活,并活在通奸中,如前所述(关于查理十二世)。


婚姻 #73

73.我与那些不仅在

由与仁分离之信产生的通奸

73.我与那些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在一起;他们认为他们唯独通过信得救,甚至在临终的那一刻也能唯独通过信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因此,一切邪恶要么不被父神关注,要么因人的软弱而得到原谅,要么被赦免;当被赦免时,它们也被冲走了;他们关注主因成全律法所得的功德,祂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拿走世界的罪和律法的定罪,以及他们的教义所教导的各种东西。我发觉,当我与他们在一起时,当我们谈到那信时,令人发指的通奸的最淫秽代表就出现了,就是诸如儿子与母亲的那种通奸。气场本身是这样,它能通过属灵的交流被感知到。他们作用于后脑勺,从而进入思维。他们的出现还造成左膝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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