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地狱的婚姻
62.当一方想要掌控,而对方不愿屈从时,地狱的婚姻就存在;这会从内部产生致命的仇恨。这由如此可怕以至于无法描述的事物来代表。他们只渴望对方死亡并受到折磨。因此,他们在地狱被分开单独生活,并活在通奸中,如前所述(关于查理十二世)。
74.之所以从他们身上感觉到这种通奸,是因为他们思想神、主、救赎和永生,并从圣言确认这些事,这些事因此是属灵的,还因为他们不可能有一丝信,除非这信与某种爱结合;对他们来说,这是与纯属世之爱及其欲望的结合;信与恶爱的结合导致这种通奸。他们出于一种邪恶的生活思想信,当他们处于尘世和肉体之爱的乐趣时,信或真理与邪恶的结合就由此产生。属于信的属灵元素如同母亲,儿子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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