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 #74

74.之所以从他们身

74.之所以从他们身上感觉到这种通奸,是因为他们思想神、主、救赎和永生,并从圣言确认这些事,这些事因此是属灵的,还因为他们不可能有一丝信,除非这信与某种爱结合;对他们来说,这是与纯属世之爱及其欲望的结合;信与恶爱的结合导致这种通奸。他们出于一种邪恶的生活思想信,当他们处于尘世和肉体之爱的乐趣时,信或真理与邪恶的结合就由此产生。属于信的属灵元素如同母亲,儿子是邪恶。

婚姻 #66

66.第三层天堂的天

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赤裸的

66.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那些比其他天使更处于天堂婚姻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此,他们比其他天使更处于婚姻之爱、纯真和贞洁。他们外出时束腰而行,在家里则不束腰。然而,他们在他们赤裸中看他们的妻子为妻子,没有任何淫荡。他们说,看到他们的妻子穿上衣服会夺走婚姻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裸体不会刺激或激发他们;但有一种婚姻之爱的内在约束。在床上他们如被造时那样连为一体,睡觉也是如此。他们说,他们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永恒的婚姻之爱本身把他们连为一体;因此,一方的生命与对方的生命相通,妻子的生命把丈夫的生命当成她自己的。正如我们所读到的亚当,他看见他妻子夏娃时,说:“看我的骨,我的肉”,经上还说,“他们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也就是说没有淫荡。不过,一旦亚当通过他的妻子离开了对主之爱,这爱由伊甸园中的“生命树”来表示(对此,可参看那里和启示录2:7),这事发生,是因为他们凭自己和自己的自我行动,也就是属世人的知识和快乐行动,那么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会被毁灭;这时,赤身露体就成了淫荡,而婚姻的贞洁则不复存在;这就是为何他们因赤身露体而感到羞耻,并穿上无花果叶织成的衣服,后来穿上羊皮衣。因此,在圣言中,赤身露体表示诸如通奸那样的淫乱......(启示录3:1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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