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III.生命,即神性之爱,在一个形式中
神性之爱,即生命本身,不是简单的爱,而是神性发出,而神性发出就是主自己。诚然,主就在天上的天使所看见的太阳中,从那里发出如热的爱和如光的智慧;然而,爱与智慧也是在这太阳之外的祂自己;距离只是表象,因为神性不在空间之中,而是“没有空间距离”,如前所述。之所以存在距离的表象,是因为诸如在主里面的那种神性之爱无法被任何天使接受;它本身比尘世太阳的火更炽热,会焚毁天使。因此,它通过无限的循环不断减弱强度,直到经过缓和和适应之后,最终到达天使那里;此外,天使还被一片薄云遮盖,以免因它的强热而受到伤害。这就是显为一轮太阳的主与天使所在的天堂之间出现距离的原因;尽管如此,主自己仍存在于天堂中,只是以适合祂被接受的方式存在于其中。
此外,主的存在不像一个占据空间之人的存在,而是一种脱离空间的存在;也就是说,祂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因此,祂自己在最大事物中,祂自己也在最小事物中。我知道,人很难理解这一点,因为他很难将空间从自己的思维观念中除去。但天使能理解这一点,空间并不进入他们的观念。在这方面,属灵的思维不同于属世的思维。
因此,既然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爱就是主自己,既然这爱是生命本身,那么可推知,系生命的爱本身就是人,因而以无限的形式包含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这些是前面关于来自主的一切事物的生命,以及祂的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的阐述的结论。神正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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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