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对于上述内容,我补充《属天的奥秘》一书(9127节)中的一些细节:人若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就只知道当圣言提到“肉”和“血”时,“肉”和“血”是指实际的肉和血。但内义或灵义并不论述肉体生命,而是论述人之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要活到永远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在圣言的字义中以属于肉体生命的事物,也就是“肉”和“血”来描述;由于人的属灵生命靠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维持,所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肉”表示爱之良善,“血”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肉和血”在天上的意思,这也是“饼和酒”的意思,因为在天上,“饼”和“肉”是一个意思,“酒”和“血”是一个意思。那些非属灵的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让他们继续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里面有神圣,因为它们来自主,尽管他们不知道这神圣居于何处。另一方面,让那些具有内在感知的人认真想想下列经文中的“肉”是不是指肉,“血”是不是指血。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 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和“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飞鸟、对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你们要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到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建立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把所有人都召聚到主的国度,特别论述了教会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建立;“吃肉喝血”表示他们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归为己有。当经上说他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到喝到醉”,以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时,谁不明白,此处“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至于“天上的飞鸟”和“田野的走兽”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10节和那里的脚注)。现在让我们认真想想主在约翰福音中论到祂的肉和血是怎么说的:
我所要赐的食物,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物。(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祂,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些滋养人的属灵生命。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由于人通过神性良善和真理与主结合,所以经上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以及他“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在该章前面部分: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翰福音6:27)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5:2-12)中教导,“住在主里面”是指住在对祂的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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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