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在和内在意义上来解释的教义问答或十诫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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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基督教》(1771年)

282.全世界每个民族都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也知道任何国家、政府,或文明社会若不禁止这些邪恶,就注定灭亡。没有人会认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民族愚蠢,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感到惊讶,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在西乃山上宣布这些在世上得到普遍认可的律法。然而,我被告知,它们以如此神奇的方式被宣布,是为了让人们知道,这些律法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因此,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我们的邻舍,即我们的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当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宣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就变成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祂都是作为宗教的一个方面而吩咐的;因此,祂的吩咐就是我们为了得救而必须遵从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说明它们的神圣,以表明它们具有宗教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