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十诫生活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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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启示录》(1758–1759年)

948.要成为一个具有宗教信仰的人,就必须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那些不如此行的人不可能具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们不敬畏神,更不爱祂,也不敬畏其他人,更不爱他们。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爱神或其他人吗?然而,任何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我们若是明智的,就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由于它们是神性诫命,所以我们不能得救,除非我们作为属灵人而照之生活。我们可以纯粹为了法律和避免世俗惩罚的需要而作为文明人照神性诫命生活。我们可以作为道德人,纯粹为了避免丧失对我们名声和威望的尊敬或损害而如此生活。事实上,我们可以作为属世人如此生活,因为我们想被视为文明的,避免不理性的名声。

一切民法,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或说一切文明、道德和属世的法律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但只因这些规范或法律而避免这些恶行,不能拯救我们,除非我们也因它们是属灵律法而如此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避开恶行,是因为它们是罪。如此行的人便具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当然,他们也是好公民,行为道德、和睦,或说他们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他们由于法律而是好公民,或说有文明的生活,是由于有公正;他们行为道德是为了获得尊敬,或说有道德的生活是由于有诚实;他们行为和睦,是因为这被视为文明,或说有属世的生活是由于有人性。然而,我们若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既不是好公民,行为也不道德、和睦,或说既不是文明人,也不是道德人、属世人;也就是说,我们不守法,不受尊敬,事实上也不文明,或说我们缺乏公正、诚实,甚至缺乏人性,因为神性元素是缺失的。良善并不存在,或成就任何东西,除非它是来自神的东西。同样,公正、真正的诚实或尊敬和真正的文明并不存在,或成就任何东西,除非它们来自神,也就是说,除非它们拥有那神性元素在里面。

如若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拥有地狱在里面的人,也就是一个魔鬼,能为了法律或公正而服从法律,并以诚实或任何真正人性的方式而行事吗?真正的人性是秩序的结果,也就是以一种秩序的方式行事的结果,也是正常理性的结果。神就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换句话说,一个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人。凡作为宗教信仰的事来服从这些神性诫命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凡不如此行的人,即便外在照着社会期待、道德规范和民法,或说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生活,可能会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却不可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文明或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并由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服从它们;也就是说,他们照之生活,因为这是神想要并吩咐他们去做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并与神结合,从而得救。另一方面,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服从诫命不是由于其宗教信仰,而是为了维护他们作为好公民和道德人的人设,或说是由于他们文明和道德生活的原则。他们不欺诈,或以卑鄙的方式赚钱(至少不到他们被抓的地步),通奸,出于报复或怨恨公然攻击人们,作假见证。然而,他们不这样做不是因为这些事是罪,或对神的冒犯,而是因为他们担心损害他们的生活方式、名声、工作、商业往来、自己的东西、公众的尊敬、财富,或个人乐趣。如果这些约束不阻止他们,他们就会参与这些行为。因此,他们没有建立与天堂的联系,或与神的结合或伙伴关系,只建立与这个世界的联系,以及与自己的伙伴关系。他们不能得救。

想想看:如果这些外在约束从你那里被除去,这是每个人死后发生的情形,如果这些内在约束,即对神的敬畏和爱(这就是宗教信仰),不抑制和阻止你,难道你不会像魔鬼那样冲进各种偷盗、通奸、暴力、不诚实和好色的行为,因为你爱它们,并享受其中吗?我已经亲眼看见,亲耳听见,事情就是这样。

949.我们在何等程度上移除我们里面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良善就流入到何等程度,我们也能从那时起行善到何等程度,尽管我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行善。

第一,我们在何等程度上不拜别神(这也意味着不爱我们自己和世界或我们世俗的野心胜过一切),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对神的承认取代这些邪恶。因此,现在我们不从我们自己拜神;敬拜的能力是来自主的礼物。

第二,我们在何等程度上不亵渎神的名(这也意味着避开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或世俗野心的欲望),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圣言和教会的圣物。神的名表示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它们被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或世俗野心的欲望亵渎了。

第三,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偷盗(这也意味着欺诈和以卑鄙的方式赚钱),诚实和公正就在何等程度上取代它。我们因诚实和公正而热爱诚实和公正,这时我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行诚实和公正的事。

第四,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通奸(这也意味着不贞洁和淫秽的思维),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取代它;这爱是天堂最内在的爱,贞洁在它的核心。

第五,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杀人(这也意味着孕育暴力的怨恨和报复),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其怜悯和爱取代它。

第六,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假见证(这也意味着谎言和毁谤),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真理取代它。

第七,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他人房屋的贪恋(这也意味着对占有他人所有财物的渴望和向往),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对邻之仁取代它。

第八,我们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他人的妻子、仆人等等的贪恋,对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取代它。这也意味着避开我们对掌控他人的欲望和渴望,因为这条诫命所列举的东西是属于人的东西,或说一个人的价值观。

这八条诫命包含了必须避开的邪恶;然而,其它两条诫命,即第三条和第四条,则包含了必须做的一些事,即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尊敬父母。至于基督教会的人,而不是犹太教会的人当如何理解这两条诫命,这将在别处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