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60.“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象征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被提供给那些在天上和地上的人。
8861.这种象征意义与以下事实是一致的:神所说的话表示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因为凡神所说的话都只是真理。这就是为何在约翰福音(1:1),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并且经上说,圣言就是主。当主在这个世界上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后来,当祂得了荣耀时,就变成神性良善。自此以后,神性真理完全来自祂;对天使来说,这神性真理就是他们的光。事实上,这光就是那光照我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
由于我们的内在视觉看见属灵事物,看不见属世事物,所以它的焦点在真理上。它的属灵焦点在属灵真理上,我们将属灵真理称为信之真理。它的属世焦点在关注公正的世间事务的原则或真理上,以及关注名誉的道德原则或真理上。最后,我们的内在视觉专注于属世真理,属世真理是从我们的肉体感官,主要是视觉对象中推导出来的。由此可见,真理通过哪种次序来到我们这里。它都来源于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真理神性是一切真理的内在基础。我们在其中发现这内在基础真理的外在形式同样来源于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因为它们被造是为了接受并包含这真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3)表示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是绝对的本质和唯一的实质,一切真理都来自它。
8862.“神所说的话”是指向那些在天上和地上的人所提供的神之真理或真理神性,因为我们称之为十条诫命和随之而来的律例的这十条原则,是不仅适合地上的人,也适合天上的人的真理,是从西乃山上宣布和吩咐的。主所说的每句话,也就是每个真理,都不仅适用于人类,还适用于天使,经由天堂到达地上。在天堂,这些真理听上去不像是在地上的那样,因为在天堂,它们处于一种属灵形式,而不是处于一种属世形式。当我们考虑到圣言所提到的一切事物的内义和字义时,属灵形式与属世形式相比是什么样,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后者适合地上的人,前者适合天上的人。
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圣言实际上从一个神性源头经由天堂传下来,直到抵达地上。当真理到达地上时,它适合人类,人类注重尘世和物质。在天上,它适合天使,而天使注重属灵和属天之物。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天堂和神性之物。十诫的原则就是对此的明证。谁都能知道这些诫命,就像它们在全世界都是众所周知的一样,即:要尊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以色列民族也能知道这些诫命,他们仅凭世俗的观点来看待事物。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为确保诫命的传播,耶和华亲自降临,在火焰直达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显而易见,这些诫命在其核心处所涉及的,比出现在表面上的多得多,即涉及诸如与天堂有关,并充满天堂的那种真理。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一个神性源头。这解释了为何圣言是神圣的,并且在一点一划上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16:17)。在下面的章节,你会看到十诫在灵义上是什么样,也就是说它们在天堂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