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七)

发布时间: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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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25:34.那创世以来……

就字义,或属世意义而言,“创世”是指世界的创造;但就内在的属灵意义而言,则表示教会的建立,因为属灵意义论述属灵事物;属世意义论述属于世界的属世事物。在以下马太福音的经文中,“创世”表示教会的建立:“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还有约翰福音(17:24);路加福音(11:50);撒迦利亚书(12:1);以赛亚书(48:12, 13)。由此明显可知,“创世”表示教会的建立,因为世界可理解为天与地;经上之所以说“立地的根基”,是因为“地”表示世上的教会,天堂就其神圣事物而言,就建立这教会之上。(AE 1057)

马太福音25:35.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

这些话表示属灵的饥渴,以及属灵的吃喝;属灵的饥渴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和渴望,属灵的吃喝是指教导、接受并变成自己的。经上论到主说,祂饿了、渴了,是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渴望所有人的救赎;经上论到世人说,他们给祂吃,给祂喝;当他们出于情感接受、感知来自祂的良善与真理,并通过生活把它们归给自己时,这一点就实现了。所以这些话描述的是仁爱,或对属灵真理的情感。(AE 386, 617.AC 5037)

在整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贫寒人、穷乏人,以及饥渴的人;贫寒人表示那些以为他们凭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人;以及那些由于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的人;“饥渴的人”表示那些不断渴望真理,因它们而得以完善的人。在以下经文,即:“灵里贫穷的人蒙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饥渴慕义的人蒙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5:3,6;路加福音6:20, 21)中,贫穷人、穷乏人和饥渴的人表示前者和后者。“传福音给穷人,穷人听到福音”(路加福音7:22)。“家主就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来”(路加福音14:21)。“贫寒人的长子必有所食;穷乏人必安然躺卧”(以赛亚书14:30)。“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马太福音25:35)。(AE 118)

“饥饿”表示出于情感渴望良善;因为“饼”在内义上是指爱与仁之良善;“食物”一般表示良善(AC 2165, 2177, 3478, 4211, 4217, 4735)。“渴”表示出于情感渴望真理,因为“酒”,以及“水”是指信之真理;“酒”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C 1071, 1798);“水”也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C 2702)。“客旅(或寄居的)”表示意愿接受教导的人(参看AC 1463, 4444)。“赤身露体的人”表示承认自己里面毫无良善或真理的人;“患病的”表示承认自己陷入邪恶的人;“被捆绑的”或“在监里”的人表示承认自己陷入虚假的人;这从圣言中提及他们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主之所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是因为祂就在这类人里面,所以祂还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 25:40,45)。(AC 4968, 4959)

饥渴表示无知和属灵的缺乏,“给吃喝”表示出于属灵的情感或仁爱教导并启示,故经上还说“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因为“客旅”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渴望得到教导,接受其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AC 1643, 4444, 7908, 8007, 8013, 9196)。在圣言中,我们还读到,主饿了、渴了,以此表示祂出于神性之爱愿意并渴望人类的救赎。(AE 386)

属灵的饥渴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和渴望,属灵的吃喝是指得到教导、接受并变成自己的。在这里经上之所以论到主说,祂饿了、渴了,是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而渴望所有人的救赎;论到人说,他们给祂吃、给祂喝,当他们出于情感接受并感知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通过照之生活变成自己的时,便是这种情形。这同样可论到发自内心喜爱教导一个人,并渴望他的救赎之人身上;所以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描述的是仁爱,或对真理的属灵情感。(AE 617)

马太福音25:36.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

在圣言中,“赤身露体”表示那些未处于真理,因而未处于良善的人;这就是那些在教导虚假的教会里面的人,以及那些教会之外没有圣言,因而不认识真理,也不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之人的情形。给衣服穿表示在真理上教导人,因为衣服表示真理。(AE 240)

马太福音25:37-40.义人就回答祂说……

属天良善是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指来自主的对邻之仁的良善。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是神圣中的神圣,因为主直接通过它将自己联结,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神圣的,因为主通过它间接将自己联结,并且照它拥有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在里面而将自己联结。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就在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同样在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它从主流入。事实上,没有人能爱邻舍,并出于爱凭自己向他行善,而是要凭主向他行善。因此,当承认主,并热爱邻舍时,主就在对邻之爱中,无论人知不知道这一点。这一点也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由此明显可知,主就在仁之良善中,就是那良善,尽管处于该良善的人不知道这一点。“弟兄”在近似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主的弟兄是指仁之良善本身(参看AC 5063-5071)。(AC 10130.也可参看AC 9263,AE 212)

马太福音25:40.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主在此称那些执行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这一点从本章前文明显看出来;但要注意的是,主虽是他们的父,却仍称他们为弟兄;而祂出于神性之爱而为他们的父,出于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他们的弟兄。原因在于,在天堂,所有人都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他们所接受的从主发出来的神性是天堂,以及教会中的主;这神性既不属于天使,也不属于人,而属于他们里面的主,所以主将属于他们,也就是祂自己的仁之良善本身称为弟兄,因而还称为天使和人,因为他们是那良善的接受主体。总之,神性发出,就是主在众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从天上的主所生的神性,所以接受那神性的天使由于它而被称为神的儿子;而这些人则由于在他们中间所接受的神性而为弟兄,被称弟兄的,正是在他们里面的主,因为天使在出于仁之良善说话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主说话。正因如此,主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因此,前文所列举的仁之良善,就是主的弟兄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于上述原因,它们被主称为弟兄。如此称呼他们的“王”也表示神性发出,它通过一个术语而被称为神性真理,或神性属灵层,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仁之良善。因此,要知道,主不是由于自己是像他们那样的人而称他们为弟兄,正如基督教界所接受的观点,由此可知,这并非因此就允许任何人称主为弟兄,因为祂就人身而言也是神,神不是一个弟兄,乃是一个父亲。在地上的教会中,主之所以被称为弟兄,是因为他们对祂的人身没有其它概念,只知道是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主的人身是神性。(AE 746)

因为凡处于良善的人都与主的神性结合,并因着该结合而被主称为“弟兄”;如马可福音:

耶稣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3:31,34-35)

一切结合皆通过爱与仁实现,这是谁都能明白的;因为属灵的结合无非是爱与仁。显然,对主之爱就是与祂结合;对邻之仁也是与祂结合,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仁爱的行为。(AC 4191)

人若不知道何为基督的仁爱,会以为它不仅在于接济穷乏人和贫寒人,还在于向同胞和国家和教会行善,无论是为了什么理由,或无论出于任何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一切行为的性质皆取决于所关注的目的。如果所关注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荣耀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人所行的良善并非良善,因为它是为了他自己,因而也是出于他自己。但是,如果所关注的目的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行善,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行的良善就是良善,因为它是为了良善本身;一般来说,良善才是真正的邻舍;因此,它也是为了主,因为这种良善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凡来自主的,皆属于主。该良善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这句话的意思。(AC 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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