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邻之仁的本质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对自我是邪恶与虚假的承认。事实上,邻舍是良善与真理本身,对这些有一种情感就是拥有仁爱,而邻舍的反面是邪恶与虚假,凡拥有仁爱的人都远离它们。因此,凡拥有对邻之仁的人都被良善与真理感动,因为它们出于主,这种人远离邪恶与虚假,因为这些出于自我。当如此行时,他就出于自我承认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谦卑状态时,他便处于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状态。仁爱的这些基本要素就是主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传达的信息,即: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知道这些话含有仁爱的基本要素在里面。拥有仁爱教义的古人知道这些事;但如今像这样的事似乎太过牵强,以至于若有人说这些话含有仁爱的基本要素在里面,人人都会感到惊讶。此外,与人同在的天使并不以其它任何方式来理解这些话,因为他们将“饥饿的人”理解为那些出于情感渴望良善的人,将“口渴的人”理解为那些出于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客旅(或寄居的)”理解为那些愿意被教导的人;将“赤身露体的人”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毫无良善与真理的人;将“患病的”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只有邪恶的人;将“被捆绑的”或那些“在监里”的人理解为那些承认自己里面只有虚假的人。这些事若化为一个意思,就表示刚才所描述仁爱的各个方面。
由此可见,主所说的一切话里面都含有神性事物,尽管在那些陷入纯世俗事物的人,尤其那些陷入肉体事物的人看来,祂的话就像是任何人都能说出来的那种话。事实上,那些陷入肉体事物的人论到主的这些,以及其它所有话,会说,它们并不比当今时代那些雄辩而有学识的演讲家的讲道和说教更充满恩典,更具有分量。而事实上,他们的讲道和说教就像与里面的核仁和谷粒相比之下的外壳和糠秕。
“饥饿”之所以表示出于情感渴望良善,是因为“饼”在内义上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而“食物”一般表示良善(2165, 2177, 3478, 4211, 4217, 4735节)。“口渴”之所以表示出于情感渴慕真理,是因为“酒”和“水”表示信之真理(关于“酒”,参看1071, 1798节;关于“水”,参看2702节)。“客旅(或寄居的)”表示愿意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4444节)。“赤身露体的人”表示承认自己里面毫无良善或真理的人;“患病的”表示承认自己陷入邪恶的人;“被捆绑的”或“在监里”的人表示承认自己陷入虚假的人;这从圣言中提及他们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之所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是因为祂就在这类人里面,所以祂还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45)
右边的人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表示如果他们看见了主自己,每个人都会向他做出这些善行,却不是出于对祂的爱,仅仅出于恐惧而如此行,因为祂就要来审判整个世界;因而不是为了祂的缘故,而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不是从内在或发自内心,而是从外在,仅在于外在行为。他们好比一个人看见一个王,他渴望从王那里获得利益,以便他能成为大人物或发财,因此在王面前表现得顺从。或他们好比那些处于外在的神圣敬拜,他们在这样的敬拜中可以说看到主,在祂面前顺从,以为他们以这种方式就会得到永生;然而,他们没有仁爱,不向任何人行善,除非是为他们自己的缘故,因而唯独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就像那些表面尊敬他们的王,却又藐视他的吩咐,因为他们从心里藐视他。这些和其它类似例子就是右边的人所作回答的意思。由于恶人的表面行为也是一样的,所以左边的人所作的回答几乎一样。
由于主并不在乎外在事物,只在乎内在事物,还由于人不单单通过敬拜,还通过仁爱及其行为来见证他的内在事物,所以主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仁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就被称为“弟兄”;事实上,主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处于良善本身;严格来说,他们才是邻舍所指的人。然而,主甚至在这些人里面也不显明自己,因为与祂相比,他们是毫无价值的。但人通过从内在敬拜祂而在主面前显明自己。
主之所以在这些话中自称王,即: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于是对他们说,是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审判基于并照着神性真理来实施。但审判的基础和实施对善人是一种情况,对恶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善人因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良善,因而是怜悯;恶人因不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真理,因而不是怜悯;因为他们总是弃绝怜悯,因而在来世继续弃绝怜悯。接受神性真理意味着不仅拥有信仰,还实践信仰,也就是将教义所教导的融入生活。正因如此,主自称“王”。
右边的被称为“义人”:“义人就回答说……,义人要往永生里去”表示他们在主的公义里。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都被称为“义人”;他们不是凭自己为义,而是被主变得公义,主的公义被归于他们。那些以为凭自己为义,或变得公义,以致他们里面不再有丝毫邪恶的人不在义人当中,而是在不义的当中。因为他们将良善归于自己,并因此而具有自我功德感;像这样的人绝无可能出于真正的谦卑崇拜主。因此,那些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皆来自他们自己,也就是从地狱拥有邪恶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和“圣徒”。被赋予义人的“永生”就是从良善所流出的生命。良善拥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来自主,主是生命本身。来自主的生命里面有智慧和聪明;因为从主接受良善,因而意愿良善就是智慧;从主接受真理,因而相信真理就是聪明;那些接受这智慧和聪明的人便拥有生命。而且由于幸福与这种生命相联,故“生命”也表示永恒的幸福。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正好相反。诚然,他们看似(尤其在他们自己看来)拥有生命;但这是圣言中被称为“死亡”的那种生命,实际上是属灵的死亡;因为他们在良善上没有任何智慧,在真理上没有任何聪明。凡仔细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事实上,既然含有生命在里面的是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那么生命就不可能存在于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中,因为这些本质上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对生命具有毁灭性。故此处所讨论的人没有其它生命,只有疯子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AC 4954-4959, 5063-5071)
此处列举的行为是指仁爱的所有主要种类,以及每一行为,也就是要被施以仁爱、为邻舍的每个人所属良善的等级。在至高意义上,主就是邻舍,因为祂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AC 3419)
在这段经文中,承受主的国,或天堂为业是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仁之良善本身依次被讲述;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因为良善就是人里面的主;故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非说作到“弟兄们中的一个身上”。(AC 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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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