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中)

发布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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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12: 11,12.你们中间有什么人有一只绵羊……

“绵羊”表示仁之良善,这从马太福音(12:11,12等)明显看出来;此外在先知书的许多经文中,“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因此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本身。(AE 1154)

马太福音12: 18.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的……

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之所以在此被称为“仆人”,是因为祂通过行父的旨意而事奉祂的父,如祂经常所说的;以此表示祂将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归入次序;同时指教世人通往天堂的道路;因此,“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的仆人”就表示神性人身。祂凭产生这些结果所凭借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仆人”,凭神性良善被称为“拣选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外邦人”这句话表示祂拥有用来产生这些结果的神性真理。耶和华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将公理传给外邦人”是指教导。(AE 409)

马太福音12: 20.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

“不折断压伤的芦苇”表示主不伤害属于简单人和婴孩的感官神性真理。“不吹灭发烟的残麻”表示祂不毁灭属于简单人和婴孩、开始凭少量爱之良善存活的神性真理。因为“麻”表示真理,“烟”表示它凭某种程度的爱存活。(AE 627)

马太福音12: 22 .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

“话语”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信祂的宣称,因为这话语是属灵的。由此明显可知“哑巴”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由于无知而无法承认主,因而无论宣称信祂的人,在这种状态下是指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以及教会内的简单人。“哑巴”就表示这种人,这一点从以赛亚书明显看出来:

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荒漠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5,6)

“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承认与信祂有关的事。“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荒漠必有河涌流”表示他们拥有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旷野或荒漠”是指由于无知而没有信仰知识的状态。主所治好的“哑巴”表示也表示各族或外邦人,各族因主的降世而从虚假和源于虚假的邪恶当中解脱出来;马太福音中的哑巴也是如此:

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巴带到祂跟前来。鬼被赶出去,哑巴就说出话来。(马太福音9:32,33)

又:

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又瞎又哑的人既能说话,也能看见。(马太福音12:22)

AC 6988)

马太福音12:24-28 .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罢了。

此处经上之所以不说撒旦,也不说魔鬼,是因为曾为以革伦之神的“别西卜”表示一切虚假的神,因为若要解释的话,“别西卜”是指苍蝇之王,而苍蝇表示感官人的虚假,因而表示各种虚假;正因如此,撒旦被称为“别西卜”。所以,主也说:“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那么神的国就临到你们了”;“神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源于此的“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它们都处于神性真理。(AE 740)

基于邪恶与虚假的统治和基于良善与真理的统治完全对立;基于邪恶与虚假的统治在于渴望将所有人变成奴隶;而基于良善与真理的统治则在于愿意使所有人自由;基于邪恶与虚假的统治在于毁灭所有人,而基于良善与真理的统治在于拯救所有人。由此明显可知,基于邪恶与虚假的统治是属魔鬼的,而基于良善与真理的统治是属主的。这两种统治彼此完全对立,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2:24-30)中的话明显看出来。(AC 1749.也可参看DP 233)

马太福音12:25.凡一国自相纷争……

“国”在灵义上表示教会;“城”和“家”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与良善,这些真理与良善若不和谐一致,必站立不住,土崩瓦解。(AE 223)

马太福音12:31,32.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在教会,得罪和亵渎圣灵,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尚不为人知;这是因为没有人知道严格来说,何谓圣灵,何谓人子:“圣灵”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属灵意义中的那种圣言,因为属灵意义中的圣言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人子”表示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表示诸如在属世意义中的圣言,因为属世意义中的圣言是地上的神性真理。人若知道“圣灵”表示什么,“人子”表示什么,也就知道得罪和亵渎圣灵表示什么,干犯人子的话又表示什么;也有可能知道为何得罪和亵渎圣灵不能赦免,为何干犯人子的话也不能赦免。得罪和亵渎圣灵在于否认圣言,还在于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在于照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否认圣言之所以是在这个世代、将来的世代,以及直到永远都无法赦免的罪,之所以要遭受永恒的判罚,是因为那些否认圣言、一位神、主、天堂和地狱,以及否认教会和属教会的一切之人,以及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嘴上说宇宙的创造是某位至高无上的独立存在物,神明或上帝的作品,然而却在心里将其归于自然界。这种人因否认而解除了与主的一切联结,故必脱离天堂,与地狱联结。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之所以是亵渎圣灵的话,也是无法赦免的,是因为“圣灵”表示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表示诸如在属灵意义中的那种圣言,如前所述。纯正的良善和纯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中,但这些良善与真理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披上了衣服,只有零星的裸露;所以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与真理。这些(表面的良善与真理)就是那被玷污和歪曲的;当以违反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方式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天堂会退出,人便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纯正的良善与真理构成圣言的属灵意义,而天堂天使就处于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如果主及其神性被否认,情况就是这样,如法利赛人所行的,他们声称主靠别西卜行了神迹,并且有污灵。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故才说这种否认是得罪和亵渎圣灵,因为它反对圣言。也正因如此,不否认主,却否认祂的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收。

再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之行为从得救的方法或手段当中排除,认为不包括这些的信仰是得救的唯一手段,并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确认这种观点的人心里说,良善不会拯救我,邪恶不会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仰;这些人也亵渎了圣灵,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纯正良善与真理,并且在上千段提及爱与仁,以及行为和作工的经文中如此行。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一切事物和细节中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因而仁与信的婚姻。所以,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犯奸淫,其性质和品质在别处会有解释。正因如此,这些人无法被接入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拥有尘世之爱,而不是天堂之爱,拥有恶行,而非善行,因为从脱离天堂之爱的尘世之爱发出的,是地狱之爱。但那些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老师那里相信,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或手段的人,或那些只是知道,却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同时在圣言的指导下,也就是说,因为这是主在圣言所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不然。这些人不会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也没有歪曲圣言的真理;故他们拥有与天堂天使的结合。他们当中也很少有人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而非别的什么。他们不明白无需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这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谓得罪和亵渎圣灵;得罪圣灵就在于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亵渎圣灵就在于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要知道,被玷污的圣言良善就是邪恶,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干犯人子的话之所以表示照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是因为人子表示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中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种圣言之所以不得赦免,是因为属世意义,或圣言字义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是披上衣服的良善与真理,只有少数如在其属灵意义中那样是裸露的;而披上衣服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最表层或终极层面的圣言如同一个穿着衣服的人,然而,他的脸和手还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与真理就在哪里如在天上,因而如在属灵意义中那样裸露。因此,有可能源于圣言字义的纯正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会被那些受主启示的人看到,被那些未受到启示的人确认。圣言之所以在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可以作为属灵意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的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明白那些以这种方式来说明的事,然后只根据他们的理解来相信和行动。因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绝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信仰和心思简单的人无法被提升越过这些表象,所以照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和亵渎,前提是,原则性的东西没有从它们形成,并被确认,以至于毁灭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AE 778)

“说话干犯圣灵”表示在与主及其国度和教会,以及圣言有关的事上言谈好,思维坏,行为好,意愿坏;因为虚假由此从内在存在于他们所说的真理中;而邪恶,也就是隐藏的毒药,则存在于他们所行的良善中;因此,他们被称为“毒蛇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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