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七)

发布时间: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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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良善和真理(第三部分)

有四种人:

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非出于邪恶陷入虚假的人。

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的人。

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关注并倾向于良善的人。

出于良善处于真理的人。

那些将真理和良善分离的人在黑暗之中,他们不知道何为真理,并陷入虚假(9186节)。他们从虚假堕入邪恶(3325, 8094节)。他们所陷入的错误和虚假(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3773, 4783, 8780节)。他们不留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关于爱和仁,因而关于良善的一切话(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何为良善,因而不知道何为天堂之爱和仁爱(2471, 3603, 4136, 9995节)。在来世,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滥用真理以获得权力;他们的性质,以及在那里的命运(48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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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4730)恶欲的生命之所以导致对虚假的确认,还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或何为地狱,也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即便他们知道这些事,事实上仅仅是想知道,他们的思维也完全不同。如今,除了认为对邻之爱就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给予穷人,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别人,竭尽所能地向他行善,不管他是好是坏之外,谁还知道别的?并且他若真的这样做,就会丧失自己的财富,让自己陷入穷困潦倒,所以便弃绝仁爱的教义,转而信奉信仰的教义;然后用许多观念来让自己确认反对仁爱;如用这一观念:他生在罪中,因而根本无法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即便做出仁爱或虔诚的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当他一方面这样思考,另一方面又被恶欲的生命驱使时,就会使自己站到那些声称唯信得救之人那一边。他因如此行而更加确认这个观念,直到确信仁爱的行为并不是得救所必需的。一旦这些观念被明确下来,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新的观念,即:由于这就是人的本性,所以主提供了被称为信的得救方法;最终陷入这种观念:即便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也会得救,只要他满怀信心或信靠地声称神因顾念圣子为祂所受的苦难而怜悯他,完全无视主在约翰福音(1:12,13)和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因如此,唯信才在众教会被公认为本质要素。

AC4802)有些灵人虽然邪恶,但仍在某种程度上被允许进入天堂之光,并接受信之真理,以便他们拥有对真理的某种觉知。他们也急切地接受真理,但不是为了照之生活,而是为了夸耀他们比别人更有洞察力和敏锐性。因为人的理解力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真理;然而,除了那些照真理生活的人外,真理不会被归给任何人。人的理解力若不是这样,没有人能被改造。

那些在世时就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理解真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来世同样具有这种性质。不过,他们在那里会滥用理解真理的能力,以获得统治权;因为在那里他们知道,他们通过真理拥有与天堂某些社群的交流,因而知道他们能在恶人当中拥有能力;在来世,真理在他们里面拥有能力。但是,由于他们的生活是邪恶的,所以他们在地狱里。

我曾与两个在世时具有这种性质的人交谈过,他们对于自己身在地狱感到惊愕,因为他们在信之真理上一直信得很坚定。但我告诉他们说,他们理解真理所凭借的光就像世上的冬日之光。我说,物体显现在它们的美丽与色彩中,和显现在夏日之光中是一样的;然而,在这冬日之光中,万物凋零,没有任何宜人、可喜之物产生。然后,我告诉这两个灵人说,由于他们理解真理的目的是他们自己的荣耀,因而是自我,所以当他们的目的所放射的气场朝内层天堂上升到那里的天使那里时,唯独觉察目的的天使无法容忍该气场,于是便抛弃它。这就是为何他们身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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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真理把人判入地狱,而神性良善把人提入天堂(2258节)。神性真理令人恐惧,神性良善则不然(4180节)。从真理受审判是什么样,从良善受审判是什么样(23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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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258)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AC1728)主有两个角色,即:君王和祭司。君王或王权表示神圣真理,祭司或祭司职分表示神圣良善。前者是神性属灵的,后者是神性属天的。作为君王,主以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但作为祭司,祂以神性良善掌管每一个事物。神性真理是祂的整个国度无处不在的秩序本身,该秩序的一切律法就是真理,或永恒的真理。神性良善则是该秩序的真正本质,它的每个方面,或每个点都是怜悯。这两者,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归于主。如果唯独神性真理是祂的,那么没有一个凡人或灵魂能够得救,因为真理会将每个人都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也就是怜悯的本质,会将每个人从地狱提升到天堂。

AC2335)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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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关注并倾向于良善的人;因而通向良善的真理的性质。凡人所爱的,他都意愿之,凡人所爱或意愿的,他都以各种方式思想并确认之;凡人以各种方式思想并确认的,他都称之为真理(4070节)。这就是为何当真理变成爱或意愿的事,或说人热爱并意愿真理时,它就变成了良善(5526, 7835, 10367节)。由于爱或意愿是人的真正生命,所以当人只是知道并思想真理时,真理对他来说并不是活的,只有当他热爱并意愿真理,并出于爱和意愿实行它时,它才是活的(5595, 9282节)。这就是真理如何由此,因而如何从良善接受生命的(2434, 3111, 3607, 6077)。因此,真理的生命来自良善;没有良善,真理没有生命(1589, 1950, 1997, 2572, 3180, 4070, 4096, 4097, 4736, 4757, 4884, 5147, 5928, 9154, 9667, 9841, 10729节);通过对比说明(9154节)。当真理可以说获得生命时(1928节)。当真理与良善结合时,它就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它成为人生命的一部分(3108, 3161节)。为了真理能与良善结合,意愿必须与理解力一致;只有等到意愿也同意,结合才会发生(3157, 3158, 31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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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10367)虽然前面论述人的重生时,常常论述通过良善与主的结合,但由于如今教会之人大量关注属于信的真理,很少关注属于爱的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所以让我们进一步说一说被称为天堂婚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从而生在各种虚假中,以至于若任由他自己,他注定下地狱。所以若要从地狱中被救出来,他必须完全重生,从主而生,这种再次出生就被称为重生。因此,为了获得重生,他必须先学习真理;属教会的人必须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真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教导什么是真理和良善,真理和良善则教导什么是虚假和邪恶。人若不知道这些事,绝无可能重生;因为他仍沉浸在自己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称这些邪恶为良善,称这些虚假为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必须首先到来,并光照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被赋予人,是为了叫它能通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被光照,以便它们能被他的意愿接受,并转化为良善。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们而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转化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与人同在的良善是如何形成的,并且人若不处于良善,就不会新生或重生。因此,当一个人的意愿由良善构成时,他的理解力就由与该良善结婚的真理构成。此人的理解力实实在在地与他的意愿行如一体,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他在独自一人时会去思想。这就是那被称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天堂婚姻的。无论你说意愿良善,还是说热爱良善,都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同时,无论你说理解与良善结婚的真理,还是说相信这真理,同样都是一回事。由此可推知,对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爱与信行如一体。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就是那被称为教会、天堂,以及主之国度的,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但那些热爱自己的邪恶,无论他们通过遗传所获得并自童年起就在自己里面变强的邪恶,还是他们为自己添加、新充满的邪恶之人,的确能领会并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但他们仍无法重生。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被主保持在这种状态下,好叫他能够重生。但当人热爱自己的邪恶时,这些真理就不会被赋予他内在人中的理解力,只被赋予外在人中的理解力;而这种理解力不过是关于真理的纯粹的记忆知识而已。这种人不知道何为良善,也不想知道,只知道何为真理。正因如此,他们认为教会和天堂在于被称为信之事务的真理,而非在于善行,也就是生活的事务。他们还以各种方式解释圣言,以支持他们自己的基本假设或原则。因此,对这种没有同时在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因此,教会和天堂也是不存在的。此外,在来世,被他们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与他们分离;因为意愿中的邪恶会逐出它们,它们的位置被与他们所沉浸的邪恶一致的虚假取代。

由此可见何为“安息日”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种结合因它所带来的安息而被称为安息日,因为“安息日”在于安息。当一个人处于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正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时,他会跟与他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争战。通过这些争战,也就是试探,邪恶及其虚假就被驱散和分离;然而,由此并不能获得安息,直到良善与真理结合。这时,人才会安息,并且主也安息,因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与他同在的主。

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当主在世时,祂通过祂的人身与所有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经过这种劳碌之后,祂使祂的人身与神性合一,还将它变成神性良善。因此,这时,祂安息了,因为地狱无法对神性良善动一根手指头。这解释了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AC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注:出埃及记23:13,和合本经文: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AC3111)“请告诉我,你父亲家里有地方让我们过夜吗”(注:创世纪24:23)表示关于仁之良善的调查。这从“请告诉我,有地方吗”、“家”、“父亲”和“过夜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请告诉我,有地方吗”是指调查;“家”是指良善(参看2048, 2233, 2331节);“父亲”,此处即彼土利,是指仁之良善,就是诸如存在于更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良善(参看2863节),这种良善就是利百加所代表的对真理的情感的真正源头;“过夜的地方”是指一种居住的状态(参看下文,3115节)。

内义之所以描述对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中的纯真和仁之良善之源头的调查,是因为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它结合的真理没有其它最终源头,或说没有从其它源头中获得自己的最初起源,这一事实可从所有真理在其中被良善接受,并与良善结婚的人身上看出来。在教会里,那些没有某种程度的纯真或对邻之仁的人,无论他们多么熟悉真理,并把它大声说出来,都决不会发自内心承认它。在教会外,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来世可以被呼召到信之真理这里,或学习信之真理,但只有那些拥有纯真,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才会接受它。事实上,纯真和仁爱构成信之真理能在其中扎根并生长的土壤。

AC1589)外在人有三个组成部分,即:理性部分、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和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理性部分更为内在,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更为外在,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内在人正是通过理性部分与外在人结合的;理性部分如何,该结合就如何,或说该结合的性质取决于理性部分的性质。此处的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指视觉和听觉。但理性部分本身毫无价值,除非情感流入其中,将其激活,给它带来生命。由此可知,理性部分的品质反映了情感的品质,或说理性部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当对良善的情感流入理性心智时,它在理性部分就会转化为对真理的情感。当对邪恶的情感流入时,情况正好相反。由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受理性部分支配,并为它的功用充当一个工具,所以可推知,情感也流入或作用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并以某种秩序排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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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正在重生时,真理随同情感的快乐进入,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他喜欢实行真理,这些真理还会带着同样的情感再现,因为真理与情感结合在了一起(2480, 2487, 3040, 3066, 3074, 3336, 4018, 5893, 7967节)。属于爱的情感总是照着生活的功用而附着在真理上。这种情感会与真理一起再现,真理也会与情感一起再现(3336, 3824, 3849, 4205, 5893, 7967节)。除了与属于爱的情感一致的东西外,良善不承认任何东西为真理(3161节)。真理通过相一致的快乐和愉悦被引入(3502, 3512节)。对真理的一切真正情感都来自并取决于良善(4373, 8349, 8356节)。良善巧妙地进入并流入真理,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4301节);这就是真理如何拥有生命的(79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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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480)由于人们死后会使用已经属于其理性心智的内部记忆,所以那些在世时比其他人更精通各种语言的人无法产生这些语言当中的一个音节。那些比其他人更精通书本知识的人则无法产生一个事实,有时甚至比其他人更愚蠢。然而,凡他们通过语言或书本知识吸收的东西,因有助于形成他们的理性心智,所以会被他们拿来使用。这些人死后就从他们通过语言或书本知识所获得的理性思考和说话,或说他们从这些源头所获得的理性是他们思考和说话的基础。一个人若通过语言和研究充满并确认虚假,就会基于虚假来推理;但他若充满并确认真理,就会出于真理说话。赋予生命的,正是情感本身:赋予虚假生命的,是对邪恶的情感;而赋予真理生命的,是对良善的情感。人人都出于情感思考;没有情感,没有人会思考。

AC3066)没有人是通过真理被教导的,唯有对真理的情感教导人。真理若缺乏情感,的确会像声音那样灌进耳朵,但不会进入记忆。使它们进入记忆并留在那里的,是情感。因为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就像土壤,真理像种子一样被播种在这土壤中。然而,土壤,也就是情感如何,从播种在那里的种子中长出来的东西就如何,或说这土壤的品质,也就是情感的本质决定了从这种子产出之物的性质。目的或功用决定了土壤或情感的品质,因而决定了从播种在那里的种子中产出之物的品质。或你若愿意,也可以说爱本身决定了它,因为爱是一切事物的目的和功用;除了我们所爱的东西外,我们不会把任何东西视为我们的目的和功用。

AC3336)不难看出,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的记忆并留在那里,除非有某种情感或爱吸引它。没有情感,或也可说,没有爱,就没有任何洞察。进入的事物或信息与这情感或爱联结,并且一旦与它联结,就保留下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一种相似的情感或爱返回时,事物本身或信息也会重现,并与以前凭一种相似情感或爱进入的其它事物或信息一起呈现;这种情况会反复发生。这就是一个人的思维和从这思维而来的言语的源头。同样,当事物本身或信息返回时,无论这种返回是通过感官对象,还是通过思维对象,抑或通过别人的话语实现的,将该事物或信息引入他记忆的情感也会再现或返回。这是经验的教导,只要停下来反思一下,谁都能确认这一点。

真理的教义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记忆,最初把它们引入记忆的事物就是各种爱所产生的情感,如前所述(3330节)。那时,属于仁之良善的真正情感是无法察觉的,但它仍存在。在它能存在的程度内,主把它附着于真理的教义,它也保持附着。因此,当一个人能重生的时刻到来时,主就激发对良善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唤起已经被祂与该情感联合的事物或信息。在圣言中,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那时,主利用这种情感,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逐渐移除其它爱的情感,从而也移除与它们联结的事物或信息。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生活的良善以这种方式开始掌权。事实上,在此之前它也掌权,只是无法被这个人看见,因为人越爱自己、爱世界,属于真爱的良善就越不可见。

AC3330)一开始,真理之所以在属灵人里面掌权,主要是因为在他的初始状态下,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快乐是存在的。他以为这些快乐就是附着于他的真理,并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他对真理的情感的良善。事实上,那时他认为真理能帮助他获得重要地位或物质利益,或世上的名声,甚至来世的功德。所有这些可能性都激发了他对真理的情感,还点燃它。然而,它们都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允许这些东西在初期影响他,或激动他;否则,他就无法重生。聪明和智慧的到来是需要时间的;在此期间,他通过这些真理被引入良善,也就是被引入仁爱。一旦他拥有仁爱,就会第一次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并出于良善行事,同时出于这良善对真理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凡与这良善不一致的东西,他都称之为虚假,并弃绝。他以这种方式向真理掌权,或说掌控真理,就像主人掌控他的仆人一样。

AC5893)若要良善作工,属世心智中必须有真理,而这些真理必须通过对属于真爱的情感被引入。人记忆里的一切,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某种爱被引入的,并因与这爱联结而留在记忆里。这也适用于信之真理,这些真理若通过对真理的爱被引入,就会与那爱联结并保留下来。一旦它们与爱联结,情况便是这样:如果情感再次被唤起,与它联结的真理同时再现;如果真理再次被唤起,与它们联结的情感同时再现。正因如此,在人重生期间(重生发生在成年时期,因为在此之前,他还不能自己思想信之真理),主通过天使掌管他。天使通过将他保守在他已确信为真理的真理中,并通过这些真理将他保守在与这些真理联结的情感中来掌管他。由于这种情感,即对真理的情感来源于良善,所以他就这样一步一步被引向良善。

这一事实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因为我注意到,当恶灵向我注入邪恶与虚假时,从主而来的天使立即出现,将我保守在之前植入我里面的真理中,由此使我避开邪恶与虚假。由此也明显可知,通过对真理的情感而扎根在我里面的信之真理作为一个层面使得天使能进入其中运作。因此,没有这个层面的人无法被天使引导,而是让自己被地狱引导。因为没有这个层面,天使的运作无法在任何地方稳固下来,而是从他们身边流过去。然而,该层面无法获得,除非信之真理被付诸行动,从而被植入人的意愿,并通过这意愿而被植入他的生命。同样值得一提的是,当天使进入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进行运作时,这种运作很少显于眼见,也就是说,很少明显到能唤起对该真理的思考的地步。不过,会有一个对诸如与这真理一致的那类事物的大体概念,连同伴随它的情感产生,因为天使的这种运作通过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实现;当这种流注呈现给视觉时,它看似一束流入的光。这光由良善里面的无数真理组成,这些真理专注于人所知的某一个特定真理,并且在将他保守在这真理中时,也将他保守在对该真理的爱中。这就是天使将人的心智从虚假当中提升上来,保护它免受邪恶之害的方式。不过,此人对这些事一无所知。

AC8349)“因苦不能喝水,因为它们是苦的” (注:出埃及记15:23,和合本经文: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表示在他们看来,真理是令人不快的。它们由于缺乏对良善的情感而令人不快,对此的解释是,真理所含有的一切快乐都归因于良善。对真理的情感之所以来源于良善,是因为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这二者如同在一个婚姻里那样结合在一起。众所周知,人人都渴望在那些他所热爱,并以之为目的的事物上得到更多指教。一个热爱良善,也就是发自内心想要敬拜神并造福邻舍的人,喜欢学习更多方法来这样做,因而喜欢学习真理。由此可见,对真理的一切情感都是由良善产生的。

诚然,有些人虽过着邪恶的生活,却渴望学习真理;但他们没有对真理的情感,只有为了自我荣耀,也就是为了名声、地位和利益而确认教会教义事物的欲望。对真理的真正情感就在于为了世上的生活,为了永生而想要知道何为真理。当具有这种情感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开始缺乏,尤其当他们所知道的真理似乎令人不快时,他们就进入试探。这试探的根源在于以下事实:与良善的联系中断了。人一进入他的自我,这些联系就中断,因为如此他就滑入爱自己或爱世界的邪恶。他一进入这种状态,就开始发现真理令人不快;但他一从这种状态出来,真理就变得令人快乐。这就是接下来描述苦水因木头丢在水里而得治愈的叙事所表示的,因为“木头”表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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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属于爱的情感总是照着生活的功用而附着在真理上,所以良善承认自己的真理,真理承认自己的良善(2429, 3101, 3102, 3161, 3179, 3180, 4358, 5807, 5835, 9637节)。结果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3834, 4096, 4097, 4301, 4345,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7752-7762, 8530, 9258, 10555节)。真理也彼此承认,并相互聚集在一起(9079节)。这种情况的发生是由于天堂的流注(9079节)。

良善是生命的存在,真理是来自这良善的生命的显现;因此,良善在真理中拥有其生命的显现,真理在良善中拥有其生命的存在(3049, 3180, 4574, 5002, 9144节)。因此,每种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每个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是不存在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是不存在的(9637节)。此外,良善从真理获得自己的形式和品质;相应地,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和品质(3049, 4574, 6916, 9154节)。因此,真理与良善应该结合在一起,以便它们能成为某种事物(10555)。因此,良善始终处于与真理结合的渴望和努力之中(9206, 9495节)。对此的一些说明(9207节)。相应地,真理也努力与某种良善结合(9206节)。结合是相互的,即良善与真理结合,真理与良善结合(5365, 8516节)。良善作用,真理作出反应,但是出于良善作出反应(3155, 4380, 4757, 5928, 10729节)。真理视自己的良善为始和终(43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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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3049)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本身并非良善,也没有任何生命;但对它们的情感使它们成为良善,并拥有生命,因为当有这种情感时,它们就为了功用而存在。若不是为了某种功用,没有人会爱任何记忆知识(或事实)或真理;功用使它成为良善,并且功用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功用的性质决定了良善的性质。

AC4574)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体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

AC9206)那些拥有良善,但不渴望真理之人的良善并非真正的良善,因为正是真理使得良善成为真正的良善。事实上,良善从真理获得自己的具体品质(9154节)。“属灵的良善”指的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因此,当与人同在的真理消亡时,良善也就消亡了;反之,当良善消亡时,真理也就消亡了;因为它们之间的结合被切断和解除了(3804, 4149, 4301, 4302, 5835, 6917, 7835, 8349, 8356节)。故从以下事实可以认识良善,即:它拥有为了良善的功用,因而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一种渴望和一种情感。就本身而言,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真正渴望或情感是一种与它结合的情感。这就像为了结合而渴望水或酒的食物或饼;因为它们彼此结合才能提供营养。这也像光和热,因为与热结合的光使地上万物萌发生长;但是,如果这种结合被切断,那么所萌发并生长的东西就会消亡。

AC9207)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总含有一种行善,同时通过如此行而与良善更紧密地结合的渴望在自己里面;或也可说,那些拥有真理的人总有一种行善,并由此与它们的真理结合的渴望。因此,那些以为自己拥有真理,但不渴望行善的人实际上并未拥有真理;也就是说,他们不信真理,无论他们多么自以为信真理。

主在马太福音中用“盐”描述了他们的状况,祂说:

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马太福音5:13)

这些话是主对门徒和百姓说的。“地上的盐”表示对良善拥有一种渴望的教会真理;“失了味的盐”表示对良善没有任何渴望的真理;“失了味的盐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则描述了这样的真理毫无价值。渴望良善就是渴望行善并以这种方式与良善结合。马可福音:

必用火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是好的;但盐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你们自己里头要有盐,彼此和睦。(马可福音9:49-50)

“用火盐腌”表示对真理拥有一种渴望的良善;“用盐腌”表示对良善拥有一种渴望的真理;“失了咸味的盐”是指对良善没有任何渴望的真理;“自己里面要有盐”表示拥有这种渴望。路加福音:

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盐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或用在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适,只好丢在外面。(路加福音14:33-35)

此处“盐”同样表示对良善拥有一种渴望的真理;“失了味的盐”表示对良善没有任何渴望的真理;“或用在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适”表示它完全不能提供任何功用,无论好的还是坏的。拥有这种真理的人被称为“不冷不热”,这从此前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也就是说,若不爱主胜过一切,就不能作主的门徒。因为同等地爱主爱自己的人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不适合提供任何好或坏的功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