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十)

发布时间: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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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良善和真理(第六部分)

总结:人通过真理而拥有信(4353, 7178, 10367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对邻之仁(4368, 7623, 7624, 8034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对主的爱(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心(1077, 2053, 9113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纯真(3183, 3494, 6013节)。人通过真理而从邪恶中洁净(2799, 5954, 7044, 7918, 9088, 10229, 10237节)。人通过真理而重生(1555, 1904, 2046, 2189, 9088, 9959, 10028节)。人通过真理而拥有聪明和智慧(3182, 3190, 3387, 10064节)。天使,以及就内层,灵而言的世人,其美丽通过真理而来(553, 3080, 4985, 5199节)。人通过真理而获得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3091, 4015, 10488节)。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秩序通过真理而来(3316, 3417, 3570, 5339, 5343, 5704, 6028, 10303节)。教会通过真理而来(1798, 1799, 3963, 4468, 4672节)。与人同在的天堂通过真理而来(1900, 9832, 9931, 10303节)。人通过真理而成为人(3175, 3387, 8370, 10298节)。然而,这一切都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而实现;良善来自主(2434, 4070, 4736, 5147节)。一切良善皆来自主(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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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4353)在理性人与属世人,或内在人与外在人能够结合之前,人里面的真理必须首先变成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至于真理如何变成真理的良善,凡注意这一点的人必能清楚看出来。一切神性真理皆关注这两条诫命:爱神高于一切,爱邻如己。真理就源于这两条诫命并为之而存在,并且这两条诫命也是真理所通向的目的,无论是远还是近。因此,当真理被付诸行动时,它们就逐渐被引入其初始和目的,也就是说,被引入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真理由此变成良善,也就是所谓的真理之良善。当这一切发生时,真理就能与内在人结合,这种结合随着越来越内在的真理被植入在这良善里面而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行为首先到来,人对它的意愿随之而来。因为人出于理解力所行的,他最后会出于意愿来行,直到最终作为一种习惯而具有它。当这一点达到时,它就被引入理性人或内在人;一旦它被引入,此人就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善。因为他现在开始感受到它里面的某种祝福,可以说是某种天上的事物。这一切在他死后仍留在他身上,主通过它将其举升天堂。

AC8033)仁是一种内在情感,这种情感在于发自内心渴望向邻舍行善,这是他生命的快乐。这种渴望没有任何回报的想法。

AC8034)信也是一种内在情感,这种情感在于发自内心渴望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良善,而且这样做不是为了教义,而是为了生活。这种情感通过照真理而行,因而践行真理本身的渴望而与仁之情感结合。

AC10143)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一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AC10153)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AC10578)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什么叫对主之爱,或说什么叫爱主。人若以为他可以爱主,却不照主的诫命生活,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照主的诫命生活就是爱主。这些诫命就是从主所获得,因而拥有主在里面的真理。因此,这些诫命被爱,也就是一个人出于爱照它们生活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爱。原因在于,主爱人,并出于爱渴望他永远蒙福;若不照着祂的诫命生活,没有人能蒙福。因为一个人通过这些诫命重生,并变得属灵,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但爱主却不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不是爱祂,因为这时,此人没有主能流入并将他提升到自己这里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他就像一个空虚的器皿,因为他的信里面根本没有任何生命,他的爱里面也没有任何生命。被称为永生的天堂生命不是直接,而是间接被注入任何人。由此可见什么叫爱主,什么叫见主或祂的面,即以这种信和爱看见祂。

照主的诫命生活就是是照仁与信的教义生活,这教义可见于出埃及记各章节的开头部分。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情况就是这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AC1077)良心是通过信之真理形成的,因为人所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构成他里面的良心。之后,违背这些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谁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这就是为何人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良心,除非他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是信之真理。因为人通过信之真理(当主在仁爱中作工时)重生,因而通过信之真理获得良心,良心就是新人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实现这一切所凭借的手段,也就是说,人可以藉着它们照信的教导去生活;而信的基本教导是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如果他不照着这些真理生活,那么信岂不成了空洞的东西,仅仅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词语,或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凡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都无法提供救恩。

认为无论一个人如何生活,只要有信,他都能得救,就是说即便没有仁爱、良心,他也能得救。这等于说,只要他有信,即使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获得信,尽管他一生都在仇恨、报复、抢劫、通奸中度过,总之,就是做一切违背仁爱和良心的事,他仍能得救。让这种人认真思考一下,当他们处于这种错误假设时,是什么样的信之真理形成他们的良心?它岂不是虚假?如果他们以为自己有点良心,这良心也仅仅是外在约束,如对法律的惧怕,对丧失地位、金钱,以及这些东西所带来的威望的惧怕。这些惧怕构成他们所谓的良心,这种良心会促使他们不去伤害邻舍,而是善待他。然而,由于这不是良心,因为它不是仁爱,所以一旦这些约束放松或解除,这种人就会冲进最邪恶、最淫秽的行为。而那些虽声称唯信得救,却仍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因为他们的信有来自主的仁在里面。

AC3494)对属世层的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被称为“大儿子”;而对真理和随之而来的真理教义的情感则被称为“小儿子”。

对良善和随之而来的生活良善的情感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孩子首先处于良善,或起初良善在他们里面掌权,因为他们处于纯真的状态,爱父母或保姆的状态,以及与其他玩伴相互仁爱的状态;因此,对每个人来说,良善才是长子或头生的。当一个人还是一个小孩子时,这良善便在这种状态下在他里面培育,并留在他身上;因为凡在幼年时期所吸收的东西都会进入生命;它因持续存在而变成生活的良善。事实上,一个人若缺乏诸如他从童年初期所获得的那种良善,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比森林里的任何野兽都更野蛮。这良善的存在的确不明显,因为在童年初期所吸收的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表现为某种属世事物,这从走路和身体的其它动作,以及文明生活的礼仪,还有言谈和其它各种事足以清楚看出来。由此可见,良善就是“大儿子”,也就是长子或头生的;因此,真理是“小儿子”,或后出生的。因为孩子只有长成青少年,完全成年时才学习真理。

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就是“儿子”,也就是说,是理性人或内在人的儿子,因为凡出现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事物,都是从理性人或内在人流入的,也就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凡不是从那里出现和生出的,都不是活的或人性的;这就像是说身体和感觉没有灵魂也可以存在。这就是为何良善和真理都被称为“儿子”,事实上是理性的儿子。然而,产生并生出属世层的,并不是理性层,而是经由理性层进入属世层的流注,该流注来自主。因此,所有出生的小孩子都是祂的儿子;之后当他们变得有智慧时,他们仍是“小孩子”,也就是仍处于小孩子的纯真,孩子对父母(现在是主)的爱,以及对玩伴(现在是邻舍)的相互仁爱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们作为“儿子”来收养。

AC7918)一切属灵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因为人要从中洁净的尘世和世俗之爱若不通过真理,就无法被识别出来。当主灌输这些真理时,对这些爱,如同对不洁和可诅咒之物的恐惧同时也被灌输进来。这种恐惧的结果是,当某种类似事物进入人的思维时,这种恐惧的感觉就会回来,从而产生对这些事物的厌恶。人就这样通过真理,如同通过一种外在手段被洁净。

AC9088)如果良善或真理被虚假败坏,那么被败坏的东西必须通过真理来修正,在教会里则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来修正。必须以这种方式来修正的原因是,真理教导何为邪恶,何为虚假,人以这种方式看见并承认它们;当他看见并承认它们时,修正就能在他里面实现,因为主流入人里面他所知道的事物,不流入他所不知道的事物。因此,在此人被教导这是邪恶或虚假之前,祂不会修正邪恶或虚假。正因如此,那些行悔改之工的人必看见并承认他们的邪恶,从而过一种真理的生活(参看8388-8392节)。这种情形与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中洁净很相似。从这些爱中洁净若不通过信之真理,绝无可能实现,因为这些真理教导,一切罪恶的欲望都来源于这些爱。这解释了为何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用火石刀施行割礼;因为“割礼”表示从这些污秽的爱中洁净;用来行割礼的“火石刀”表示信之真理(2799, 7044节)。

AC3080)一切美丽都来自拥有纯真在里面的良善。当良善本身从内在人流入外在人时,它实际上创造了美丽。这是一切人类美丽的源头。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没有人会被别人的脸感动,感动人的,是脸上所散发的情感;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会被一个人脸上对良善的情感感动,并且纯真越存在于良善中,他们就越被这良善感动。因此,激发他们情感的,是属世之物里面的属灵之物,而不是缺乏属灵之物的属世之物。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以同样的方式被小孩子感动;纯真的仁爱越存在于小孩子的脸上和言行举止中,这些人就越觉得他们美丽。形成并构成美丽的,是良善和仁爱(参看553节)。

AC3417)“在基拉耳谷扎营,住在那里”(注:创世记26:17,和合本经文:以撒就离开那里,在基拉耳谷支搭帐棚,住在那里)表示主前往较低的理性概念或事物,也就是从内层表象到外层表象。这从“扎营”、“基拉耳谷”和“住”的含义清楚可知:“扎营”是指按顺序排列;“基拉耳谷”是指较低的理性概念或事物,或真理的外层表象,因为“(山)谷”表示较低的事物,或也可说外层事物(1723节),而“基拉耳”表示信、因而真理的事物(1209, 2504, 3365, 3384, 3385节);“住”是指存在和生活(3384节)。由此明显可知,他“在基拉耳谷扎营,住在那里”表示主如此排列真理,好叫它们可以适合那些不像关心信之教义事物那样关心生活之人的理解和性情。这一点从圣言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真理也是这样被排列的,以适合人们的理解能力。

例如,那些关心教义事物胜过关心生活的人只知道天国就像世上的王国,人们因统治其他人而在那里成为大的。由此而来的快乐是他们所知的唯一快乐;他们推崇这种快乐胜过其它任何快乐。因此,主在圣言中也照着这种表象说话,如在马太福音: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这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诗篇:我说过,你们是神,你们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 约翰福音10:34-35)

起初就连门徒自己都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知道天国就是伟大、气派、地位高于他人,和世上一样,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18:1,和合本经文: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马可福音(9:34,和合本经文: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路加福音(9:46,和合本经文:门徒中间起了议论,谁将为大);他们还想象自己坐在王的右手边和左手边(马太福音20:20, 21, 24,和合本经文:那时,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他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耶稣说,你要甚么呢。他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弟兄二人。马可福音10:37,和合本经文:他们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因此,当他们彼此争论他们中间谁是最大的时,主也照着他们的理解层次和心理倾向回答说:叫你们在我的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19:28)。因为那时,他们不知道天堂的快乐不是伟大和地位高于他人的快乐,而是谦卑和对服侍他人的情感的快乐;因此,它并不在于想成为最大的,而在于成为最小的;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教导的:你们中间谁是最小的,这人就是大的。(路加福音9:48)

因此,那些拥有认知或知识的记忆知识,或说知道宗教概念,却没有过仁爱生活的人,不可能知道除了地位高于他人所产生的快乐外,还有其它任何快乐的存在。由于唯独这种快乐占据他们的头脑,构成他们的全部生命,所以他们完全不知道谦卑和对服侍别人的情感所产生的天堂快乐。也就是说,他们不知道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快乐,以及这些所产生的祝福和幸福。因此,主在说话时顾及他们的软弱或不完美的观点,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唤醒他们,引导他们学习、教导并实行良善。同时,祂也教导在天堂,伟大和地位实际上是什么样(①马太福音19:30,和合本经文: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20:16, 和合本经文: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25-28; 和合本经文: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②马可福音10:31, 和合本经文: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42-45,和合本经文: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③路加福音9:48,和合本经文:对他们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13:30,和合本经文:只是有在后的将要在前。有在前的将要在后。22:25-28,和合本经文:耶稣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谁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么。然而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我在磨炼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都是较低层级的真理表象,因为相对于其他人,天上的人的确会成为大的,有地位、能力和权柄,因为仅仅一位天使就强过成千上万个地狱灵;但这种权柄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自己。他从主拥有这权柄与他相信他凭自己不能做任何事,因而是最小的成正比;而他相信这一点与他处于谦卑和对服侍他人的情感,换句话说,与他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成正比。

AC1798)爱和源于爱的信就是教会的内在。构成教会内在的信不是指其它信,而是指爱或仁之信,也就是源于爱或仁的信。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但与爱或仁分离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教义仅仅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这种知识也存在于最坏的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但源于仁或属于仁的教义的确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凡从仁之生命流出的教义也是如此;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属于信的教义。正是这种信形成教会的内在,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知道信的一切。你若愿意,只检查一下各种教义,看看它们教导了什么,是何性质。它们不都与仁,因而与源于仁的信有关吗?

仅以十诫为例。其中第一诫是你要敬拜主神;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因为这种生活是他的生命。另一条诫命是你要守安息日;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在守神圣的安息日,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天天敬拜主并荣耀祂更甜蜜的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则完全与仁爱有关;凡爱邻如己的人都对做伤害邻舍的事感到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杀他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也是如此,因为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他的邻舍,也不愿从邻舍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同样如此;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保护邻舍的妻子,以免有人对她造成这种巨大伤害,并视通奸为违背良心的罪行,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种罪行。贪恋邻舍的东西也触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想让其他人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获益,或说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向他人意愿良善。所以这种人从不贪恋别人的东西。

包括在十诫当中的这些诫命是关于信的更外在的教义事物;拥有仁爱和仁爱生活的人不是靠死记硬背知道这些诫命,而是把它们存在心里,刻在灵魂上,因为诫命是他的仁爱、因而仁爱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铭刻在他上面的具有教义性质的其它事物,他同样只从仁爱知道它们,因为他照着公正的良心生活。他若不能充分理解或弄清公正或真理,仍会简单地,或以单纯的心去相信。他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会做错事,即便他所相信的本身不是真的,只是表面上是真的。

例如,人们可能相信主会发怒、惩罚、试探等等,也可能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或基督的肉和血以他们所能解释的某种方式真实存在。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都无关紧要。事实上,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即便思考,只要出于单纯的心,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一直被如此教导,然而仍过着仁爱的生活。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在内义上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和包含在这爱中的一切,以及人回给主和邻舍的爱时,他们立刻相信,欣然接受。而那些拥有教义,却缺乏仁爱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凡事争论,并谴责所有不按他们说的那样去说(他们称之为相信)的人。谁都能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AC1799)教义本身并不构成外在,更不构成内在,如前所述。就主而言,使得教会彼此有别且相互分离的并不是它的教义,而是照着教义的生活。所有教义只要是纯正的,就都视仁爱为它们的基本原则。教义除了教导人们应当成为哪种人,或应当如何生活外,还能教导什么呢?

在基督教界,正是教义使得教会不同且分离。人们基于教义而自称天主教徒、路德宗信徒、加尔文教徒,改革宗教徒(或新教教徒)和福音派教徒,以及其它名称。这些名称仅仅是从教义生出来的;如果我们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为信仰的首要原则,那么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教义仅仅是关于信之秘密的不同观点。真正的基督徒会让每个人照着自己的良心持守这些观点,并从心里说,一个作为一个基督徒生活,也就是照着主的教导生活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倘若如此,那么所有不同教会将成为一个教会,而唯独从教义出来的一切纷争都将消失。事实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一切仇恨都将顷刻间烟消云散,而主的国会降临在地上。

大洪水之后随即出现的古教会就具有这种性质,尽管它分散在许多国家当中;也就是说,人们虽在教义问题上彼此分歧很大,但仍使得仁爱成为首要事物。而且他们不是从属于信的教义的角度,而是从属于生活的仁爱的角度来看待敬拜。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语言和一样的话”(创世记11:1)的意思(对此,参看1285节)。

AC4468)有两样事物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即生活和教义。当生活将他们联结在一起时,教义不会将他们分开;但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如当今教会里面的情形,他们就会彼此分离,形成和教义一样多的教会;尽管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生活是教义所产生的结果。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教会成员就会彼此分离;这种分离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认同这一种教义的人会定认同那一种教义之人的罪,有时甚至判他们下地狱。但若生活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那么教义就不会把他们分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会定持不同观点之人的罪,而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他的信仰和良知上。这就是他对教会之外的人所持的态度;因为他会在心里说,无知不会定他们当中任何人的罪,只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过着纯真和相爱的生活,因为小孩子死后也处于无知当中。

AC3175)事情的真相是这样:人根本没有生在任何真理中,甚至没有生在任何属世真理中,如“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等等的诫命。他更没有生在任何属灵真理中,如有一位神,人拥有一个死后会活着的内在。因此,这样一个人凭自己对凡关系到永生的事一无所知。他不得不学习一切诫命和真理;否则,他远比任何野兽坏得多,因为由于其遗传性,他倾向于爱自己胜过所有人,并渴望占有世上的一切。因此,除非社会法律,以及对丧失地位、利益、名声和生命的惧怕约束他,否则他必毫无良心地偷盗、杀人或奸淫。很明显,事实就是这样,因为甚至连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也会毫无良心地犯下这类罪行。事实上,他会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找出许多论据来支持它们的合法性。那么,他若没有接受过任何教导,又会是什么样呢?这在属灵事物上也一样。在那些出生在教会,拥有圣言并不断接受教导的人当中,仍有许多人将一切都归于自然,很少或根本不归于神。所以他们就是那些从心里不相信任何神的存在,因而不相信他们死后会活着的人。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想知道关乎永生或死后生命的任何事的人。

由此明显可知,人没有生来在任何真理中;相反,他不得不学习一切。他不得不通过一种外在途径,换句话说,通过听觉和视觉来学习。真理不得不通过这种途径被引入并植入他的记忆;但只要真理仅局限于记忆,它就是纯粹的记忆知识。为叫真理可以充满一个人,它必须从记忆中被召唤出来,更多地被带向其心智的内层。毕竟他的人性是更内在的,就在他的理性心智中。除非人是理性的,否则他不是人;因此,一个人所拥有的理性的种类或品质和数量就决定了这个人所拥有的人性的种类或品质和数量。人决不会是理性的,除非他拥有良善。使得人超越动物的良善就是爱神和爱邻,这是一切人类良善的源头。真理必须被引入这良善,并与其结合,而且这一过程是在理性心智中进行的。当人爱神、爱邻时,真理就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在这种情况下,真理进入良善,因为良善和真理互相承认彼此。事实上,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真理视良善为自己的目的和灵魂,因而为其生命的源头。

但真理很难与属世人分离,并从那里被提升到理性层,因为属世人包含谬误、恶欲和虚假的说服。这些东西在那里,并粘附于真理到几时,属世人就会阻留真理,不让它从自己那里被提升到理性层到几时。这就是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即:“让少女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注:创世记24:55,和合本经文:利百加的哥哥和他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他可以去)。原因在于:属世人怀疑真理,推理它是否真的是真理。然而,一旦恶欲和虚假的说服,以及由它们所产生的谬误被主分离出去,这个人出于良善开始厌恶反对真理的推理,并蔑视或嘲笑对它的怀疑,那么真理就抵达了离开属世人,并被提升进入理性心智,披上良善状态的阶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成为植根于良善的真理,并拥有生命。

为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我们举些例子。这是一个属灵真理: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这个真理在能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出来进入理性心智之前,必须以多种方式被证实和说明。更重要的是,在一个人爱神之前,它决不能朝那个方向被提升,因为在此之前,该真理不被承认,因而不被相信。其它真理也是这样,如这个真理:圣治存在于一切事物的最小细节中,它若不存在这些最小细节中,就不会存在于整体中。又如这个真理:当人在世上认为构成生命全部的东西消失,他现在所接受的生命与他以前的生命相比,是无法形容和无限制的,并且只要陷入邪恶,人完全意识不到这种生命时,他才第一次开始活着。这些和其它类似真理无法被相信,除非这个人处于良善。理解它们的,是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以智慧流入。

AC1614)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物,或良善和真理唯独来自主。因此,主是其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凡对主的良善和真理没有洞察力的人都不再在天堂里。这是在整个天堂掌权的气场;这也是天堂的灵魂,是流入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生命。

AC4151)没有哪个人拥有的良善或真理是他自己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流入,既直接流入,也间接经由天使社群流入。然而,表面上看,那良善或真理似乎是人的,这是为了叫它们能转让给人,成为他自己的,直到他进入这样一种状态:他能知道,然后承认,最终相信它们不是他的,而是主的。从圣言并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的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源自主,根本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事实上,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宣称人凭自己甚至不能争取良善,因而不能意愿它,结果不能行出它,因为行善源于意愿善。它们还宣称,信的全部皆从主而得;以致若非它从主流入,人根本不可能拥有一丝信。

这些观念都是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也是布道所教导的。但很少人,甚至罕有人真正相信它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们以为一切生命天生就存在于他们自己里面,几乎不会想到生命是流入的。人的全部生命就在于思想并意愿的能力,因为如果思想和意愿的能力被拿走,生命就毫无存留了。生命的真正本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良善,还在于思想真理,并意愿我们视之为真理的事。由于根据取自圣言的教义,这些能力不是人的,而是主的,它们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但凡有点判断力,并能反思的人都能从这一事实得出以下结论:一切生命都是流入的。

邪恶与虚假的情形也一样。根据取自圣言的教义,魔鬼不断试图迷惑人,将他引入歧途,并不断激发邪恶,将邪恶注入他里面。因此,当有人犯了大罪时,可以说是他允许魔鬼迷惑他,将他引入歧途。这也是一个真相,尽管很少有人相信。因为正如一切良善与真理皆出自主,一切邪恶与虚假皆出自地狱,也就是出自魔鬼,地狱就是魔鬼。由此也可以看出,正如一切良善与真理都是流入的,一切邪恶与虚假也是流入的,因此对邪恶的一切思维和意愿同样是流入的。由于这些也是流入的,所以但凡有点判断力并能反思的人都能得出这个结论:一切生命都是流入的,尽管表面上看,它似乎天生就在人里面。

这一事实被反复证明给刚从尘世进入来世的灵人们。但其中一些灵人却说,既然一切邪恶与虚假也是流入的,那么邪恶或虚假根本不能归因于他们,他们并无过错,因为这类邪恶或虚假出自另外一个源头。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因相信他们凭自己思想和意愿而已经将那邪恶与虚假变成自己的了。然而,他们若早就相信事情的真相,就不会将那邪恶与虚假变成自己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相信一切良善与真理皆出自主;他们若相信这一事实,就会允许自己被主引领,因而他们的状态就会变得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其思维和意愿的邪恶就不会对他们造成影响了;也就是说,从他们里面出来的不再是邪恶,而是良善;因为照主在马可福音(7:15)中的话说“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

许多人知道这一点,但很少有人相信。甚至那些恶人也知道,只是仍旧不相信,因为他们更喜欢自己的想法,并且喜欢到这种地步:当向他们证明一切都是流入的时,他们便陷入焦虑,强烈要求允许他们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声称如果这一切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就无法再继续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