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当如何生活(四)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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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告:主耶稣,我们在天上的父,您与我们世人立了约,指示我们当遵行的诫命,就是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也不可贪恋这些邪恶。我们只有遵行这些诫命,才能与神联结,从而获得永生,避免堕入可怕的死亡地狱。对我们世人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遵行诫命更重要的了,因为违反诫命就是在杀死自己的灵魂,将来所面临的结局就是永死。许多基督徒没有意识到遵行诫命的极端重要性,以为自己只要信,甚至不用遵行诫命就能进入天堂。殊不知,这是来自地狱的最大谎言,是魔鬼撒旦勾引人下入地狱的卑劣手段。嘴上说信主,生活上却不遵行诫命的人,正是主在经上所斥责的: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主喜爱的,是遵行祂诫命的人。我们若想讨主喜悦,就必须遵行诫命。求主保守我们时刻保持警醒,把诫命谨记于心,勤加奉行,从而成为生命的一部分。阿们!

人当如何生活(四)

我们先回顾前面的要点: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二、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

三、一个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行善。

四、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七、各种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以及对这些事的贪恋,就是必须避之如罪的邪恶。

接下来讲的是为什么要避开上述邪恶。这些内容与我们前面学习的十诫的相关内容有重叠之处,我们可以结合着来学。这些诫命我们必须牢记在心,必须在生活中照之而行,因为遵行这些诫命就是拯救自己的灵魂,可以说,在这个世上,再没有比遵行这些诫命更重要的了,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熟悉、牢记它们,把行诫命刻在自己的生命中,时不时地省察对照,若有违反,应当向主悔改,祈求主的帮助予以纠正,直到我们自然而然地行在诫命中,不知道这些邪恶为止。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Life67.“各种杀人”包括敌意,仇恨和各种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它们里面,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这就是“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说法的起源。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仇恨主。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凡意愿杀世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愿杀其灵魂,并意愿杀主,因为他对主怒火中烧,渴望涂抹主的名。

注:在《真实的基督教》中,关于这一诫的相关内容如下:

1.就属世意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

杀意是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因为在灵界,外在的约束都会除去。这种仇恨就是谋杀。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2.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性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话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

3.就属天之义而言,“杀”表示鲁莽地向主发怒,憎恨祂,并想抹杀祂的名。这些人就是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若祂像以前那样再降世,他们真得会做出这种事来。

Life68.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只是他从小就学会用文明道德的行为来掩盖它们,因为他必须在世人当中操练这些行为;并且他热爱地位或金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小心谨慎,不让它们暴露。这后一种品性形成他的外在,而他的内在则是这几种杀人。这就是人本身,或说人的本性。他死亡时会将这外在连同肉体一起脱去,只保留内在;到那时,他若没有得到改造会成为什么样的魔鬼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注:《真实的基督教》:若未被主改造,人的内在本性如何,史公通过亲眼目睹地狱中的魔鬼、撒旦看得清清楚楚。这些魔鬼和撒旦时时刻刻想杀死主,因为他们做不到,于是就一直试图杀害信奉主的人。他们因无法像在世时那样去杀人,所以就竭尽全力攻击他们,以便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所拥有的信和仁。仇恨和报复的思想在他们附近的确显如火,或像冒烟的火、或像炽热的火。仇恨看似冒烟的火,报复看似炽热的火。不过,它们并非真的火,仅仅是表象。有时,他们心中的残忍想法在他们上空显现,就像与天使交战,而天使惨遭杀戮和屠宰。正是他们对天堂的愤怒与仇恨上演了如此恐怖的场景。

此外,从远处看,这样的灵人就像各种野兽,如猛虎、猎豹、豺狼、狐狸、野狗、鳄鱼和各种毒蛇。当发现作为代表形式的驯良动物时,他们就幻想攻击并试图屠杀他们。他们出现在我眼前,看上去就像站在生产孩子的妇人面前的龙,他们要吞吃她的孩子。这些异象只是他们仇恨主及其新教会的表现。世上想要摧毁主的教会之人就像这些灵人,这一点在他们的同伴面前并不明显。原因在于,他们的肉体使得他们行为得体,因而吸收并隐蔽了这些表象。但天使不看他们的肉体,而是看他们的灵,故在天使眼里,这类人就显现为上述魔鬼的样子。

Life69.由于前面提到的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同时隐藏在他里面的还有各种偷盗,各种假见证,连同对它们的贪恋,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方法,人必永远灭亡。主所提供的改造方法如下: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之中;刚刚出生时,他被保持在一种外在纯真的状态;不久之后被保持在一种外在仁爱的状态;后来被保持在一种外在友谊的状态;但随着他能用自己的理解力来进行思考,他被保持在某种照理性行动的自由中。这就是前面所描述的状态,为了接下来的内容,在此回顾一下那段描述: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地狱在他之下,天堂在他之上;他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地狱,就会转离天堂;若转向天堂,就转离地狱。或也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站在主与魔鬼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魔鬼,就转离主;若转向主,就转离魔鬼。又或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邪恶和良善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邪恶,就会转离良善;若转向良善,就转离邪恶。

Life70.由于邪恶和良善是两种对立事物,就像地狱与天堂,或魔鬼与主一样,所以可推知,一个人若避恶如罪,就会进入与邪恶对立的良善。与“杀人”所表示的邪恶相对立的良善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

Life71.由于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所以可推知,后者通过前者被移走。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共存一样。如果它们在一起,就会有不冷也不热的状态;论到这种状态,启示录上说:

我知道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Life73.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爱之良善。祂在马太福音中说到与邻舍和好时就教导了爱之良善: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解,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最后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同弟兄和好”是指避开敌意、仇恨和报复;显然,这就是避它们如罪。主在马太福音中还教导: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因此,我们不可作恶。祂在其它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主也教导: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视他为仇敌(马太福音5:21–22),也是杀人。

注:对此,我们补充以下《马太福音注解》中的相关内容。

马太福音5:19-24.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这一整章论述的主题涉及人的内在生命,也就是其灵魂、因而其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因而涉及仁爱的生命,也就是属灵-道德的生命。雅各的子孙之前对该生命一无所知,因为甚至自他们的祖宗开始,他们就是外在人。他们也因此照着代表敬拜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典章而被保持在外在敬拜的仪式中。不过,在本章,主教导说,教会的内在事物不仅能以外在行为来代表,还必须发自灵魂和内心被热爱和执行。所以,“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表示凡出于内在生命教导并行出教会的外在事物者,都会得救。“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表示除非这生命是内在的,并由此也是外在的,否则天堂不在人里面,人也不会被接入天堂;“义”表示源于仁之良善的生活良善,“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表示这生命必是内在的,而不是没有内在的外在。文士和法利赛人仅处于外在代表,并未处于内在事物。在十诫,出于内在生命的外在被教导:“不可杀人”。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意愿杀人就等于杀了他,所以经上首先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因为自古以来犹太人当中就流行这样的观念:杀那些伤害他们的人,尤其外邦人是合法的,他们为此只是根据所表现的敌意、因而仅仅根据身体而非灵魂方面的情况受到或轻或重的惩罚;“难免受审判”就是指这一点。

“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表示凡没有正当理由而对自己的邻舍心怀恶感,并远离仁之良善的,在灵魂上会受到轻微惩罚;“动怒”表示心怀恶感,因为这句话和骂“拉加”、“骂白痴”是有区别的。“弟兄”表示邻舍,以及仁之良善;“难免受审判”是指受到检查和惩罚。“凡骂弟兄是拉加(饭桶)的,难免公会的审断”表示凡出于邪恶思想诽谤自己的邻舍,因而将仁之良善贬得一文不值的人,将受到严厉惩罚;“骂拉加(饭桶)”表示侮辱邻舍,因而将仁之良善贬得一文不值,因为“骂拉加(饭桶)”表示不算什么东西,因而视为卑贱;“弟兄”是指仁之良善。“凡骂弟兄是魔利(白痴)的,难免地狱的火”表示凡恨恶弟兄的,也就是凡完全远离仁之良善的,都会被罚入地狱;“骂魔利(白痴)”表示彻底厌恶,“弟兄”表示仁之良善,“地狱的火”表示那些恨恶良善,因而恨恶邻舍的人所在的地狱。这三句话描述了三种程度的恨恶;第一种,就是动怒,属于邪恶的思维;第二种,就是骂拉加,属于由此而来的邪恶意图;第三种,就是骂魔利(白痴),属于邪恶的意愿。这三种程度就是对仁之良善的恨恶程度,因为恨恶是仁之良善的对立面。“审判”、“公会”和“地狱的火”表示三种程度的惩罚;“审判”表示对较轻邪恶的惩罚,“公会”表示对较重邪恶的惩罚,“地狱的火”表示对最严重邪恶的惩罚。由于整个天堂处于对邻的仁之良善,整个地狱则陷入对邻舍的愤怒、敌意和仇恨,还由于这些邪恶是那良善的对立面,而对主的敬拜若是内在的,就是来自天堂的敬拜,便若有来自地狱的东西,就不是敬拜,而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来自地狱,故经上说“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留在坛前的礼物”表示出于爱与仁而对主的敬拜;“弟兄”表示邻舍,抽象来说,表示仁之良善;“向你怀怨”表示愤怒、敌意或仇恨;“和好”表示驱散这些情绪,进而通过爱结合。(AE 746)

马太福音5:21,22.你们听见有话说……

这些话表示不同程度的仇恨。仇恨违背仁爱,即便没有亲手杀人,然而在心里却杀了人,并且不择手段,唯有外在的约束才能阻止犯下外在的罪行。(AC 374)

就字义而言,“流人血”就是杀人,但就内义而言,“流人血”则是指对邻舍心怀仇恨,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动怒”表示背离仁爱,因而表示仇恨;凡心怀仇恨者不但没有仁爱,还对仁爱施暴。(AC 1010, 1011)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更深远的意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灵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由此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才是真正的杀人本身,因为人凭这生命而成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此外,道德的杀人就是从这种属灵的杀人衍生来的;所以,人若犯了这一条,也就犯了另一条;因为凡愿意夺走人的属灵生命之人若不能得逞,就会对他心生仇恨;事实上,他仇恨其信与爱,因而仇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杀人,属于名声和荣誉的道德杀人,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杀人,以一个系列而彼此相随,如同原因和结果。(AE 1012)

马太福音5:23-26.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

“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在世上对自己的弟兄心怀仇恨之人的状态;“监里”表示地狱,“还清最后一文钱”表示永火的惩罚。(AE 1015)

“在祭坛上献礼物”在灵义上表示敬拜神,敬拜神是指既有内在又有外在,即属于爱与信,因而属于生命的敬拜;之所以要如此来理解,是因为在犹太教会,敬拜主要在于在坛上献祭或献礼物,主要的东西就反映了整体的情况;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主的这些话的灵义,即神性敬拜主要在于对我们邻舍的爱,不在于没有仁爱的虔诚。“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出于虔诚敬拜,“同弟兄和好”表示出于仁爱敬拜,这后一种敬拜才是真正的敬拜。后者的性质决定了前者的性质。(NJHD等)

马太福音7:12.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

在灵界,这条律法是恒定不变的,代表性教会所颁布的报应律法就源于这条律法。在来世,这条律法的情况是这样:类似的事,或报应若是邪恶的,就是由恶人造成的,绝不是由善人造成的;或它出自地狱,绝非出自天堂。因为地狱,或地狱里的人,不断陷入向他人行恶的欲望,以致这就是他们爱之快乐;所以一经允许,他们就行恶;这就是地狱里的恶人所行的,天上的善人从不做这种事,因为天上的善人不断处于向他人行善的渴望,以致这就是他们爱之快乐,所以一有机会,他们就行善,既向朋友行善,也向仇敌行善。(AC 8223.TCR 411. D. Life. 73)

天上的这条律法就是相爱或仁爱的律法,地狱的对立面由此而存在,因为每个人向别人所做的,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是说天上的人这样做,而是说地狱里的人向自己如此行,因为报复的报应凭天上的这条生命律法的对立面而存在,如同他们邪恶当中天生固有的东西。(AR)

这是一条普世律法,人愿别人怎样待自己,就怎样待别人。(AC 1011)

由于这就是天上,并从天上而在教会的律法,所以每种邪恶都自带相应的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里面,如同与它结合;施加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报复惩罚即源于此,因为他们是外在人,不是内在人。诸如天上的天使那样的内在人,并不想要以恶制恶的报复,而是出于属天的仁爱宽宏大量地原谅,因为他们知道,主保护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免受邪恶,并照着属于他们的良善而进行保护;若他们由于向自己所行的邪恶而燃起敌意、仇恨和报复,主就不会保护,因为这些事会阻止保护。(AE 556)

另:凡过着仇恨、报复和残忍的生活而不悔改者都会下入可怕的地狱,至于这地狱有多么恐怖,我们可以从《属天的奥秘》关于该地狱的介绍来了解一下。

过着仇恨、报复和残忍生活之人的地狱:1.心怀致命仇恨、因此呼出报复的这类灵人所呼吸的,无非是置别人于死地之物。他们不达目的不罢休,故被囚禁在死尸般的地狱深处。那里的恶臭就像死尸发出的腐臭。令人惊讶的是,这类灵人却非常享受那里的恶臭,以之为最愉悦的气味。这就是他们可怕的性质和由此产生的幻觉。这类恶臭实际上是从这个地狱散发出来的。当该地狱被打开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并且时间短暂),一股巨臭就会从中冒上来,以致灵人无法在附近逗留。某些魔鬼,确切地说,某些复仇灵人从那里被打发过来,好叫史威登堡了解他们的本质。他们用致命的毒气污染大气,以至于史威登堡周围的灵人无法停留,同时这种毒气还对他的胃造成影响,使他呕吐。

他们呈现为小孩子的形像,不过,脸很难看,身上藏有一把匕首,他们派了一个手拿杯子的人到史威登堡这里。史威登堡从这种形像得知,他们想伪装成天真的模样,用匕首或毒药杀人。这些人本身赤身裸体,乌漆墨黑。不过,他们很快被送回死尸般的地狱。史威登堡得以亲眼目睹他们如何一头扎下去。他们向左走,就在他左太阳穴这个层面,走出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后没有往下降,而是一头扎下去了。他们先是跌入看似火的东西中,然后跌入似熔炉一样的烈焰烟雾里,随即从熔炉下面进入朝前的部位,那里有很多向下延伸的最阴暗的洞穴。他们一路上不断盘算和意欲恶行,尤其是无缘无故地反对无辜者。当跌入火中时,他们就大哭大叫起来,以便人们能知道他们的出处和本质。当被送出时,这些灵人持有一种戒指,上面有青铜样的钉子。他们用手按压这些青铜钉,并扭动它们。这表明他们具有这种本性,并受到约束。

2.有些人以仇恨、报复为乐,不满足于杀死肉体,还想摧毁主已救赎的灵魂。这些人被发送下去,然后穿过朝向地底处的一个漆黑开口进入深渊,深渊的深度与其仇恨和报复的程度成正比。他们在那里惊恐万分,同时被保持在报复欲中。随着这种欲望增强,他们被送入更低的深渊;之后,被送入火坑下面一个地方。在那里他们会看到巨大而可怕的大肚蛇,栩栩如生,仿佛真的一样。这些灵人会遭受这些大肚蛇的噬咬,而且能强烈地感受到。灵人对这类事物感觉非常敏锐,因为这类事物报应他们的生活,就像肉体之物报应处于肉体之人的生活一样。在此期间,他们生活在可怕的幻觉中,这些幻觉会持续很长时间,直到他们不再知道自己曾是人类。他们从仇恨和报复欲中所获得的生命无法用其它方法来消除。

3.仇恨和报复的属不计其数,它们的种类更是数不胜数,而且没有哪两个属的地狱是一样的,相应地,要依次数算它们当中的每一个是不可能的,所以史威登堡就讲述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有一个人向他走来,看上去像是贵族(史威登堡能凭内在视觉看到出现在他面前的灵人,就像在大白天一样看得清楚,甚至更清楚,因为主恩准他与灵人来往)。第一次走近时,他用手势示意,假装有很多话想跟他交流,并问他是不是基督徒,史威登堡回答说是。他说他也是,并要求单独和史威登堡相处,告诉他一些别人听不到的事。不过,史威登堡说,在来世,人们无法像在世时那样单独相处,因为有很多灵人在场。然而,他走得越来越近,并悄悄绕到史威登堡背后。这时,史威登堡发现他是一个刺客。当他在史威登堡背后时,史威登堡感觉一种刺痛穿过心脏,随即进入大脑,人很容易因这种刺痛而毙命。不过,史威登堡因有主的保护,故并不害怕。史威登堡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他以为史威登堡死了,于是跟别人说,他刚从一个他以这种方式杀死的人那里来,他是从后面给予致命一击的。他声称自己深谙此道,受害者在倒下死亡之前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没有人质疑他的无辜。史威登堡由此得知他离世不久,并且在世时就做过这种坏事。对这种人的惩罚是非常可怕的。他们会遭受很长时间地狱般的折磨,以至于最后他们的脸逐渐变了形,变得极其可憎、丑陋,以至于不再是一张脸,而是看似肮脏的黄绳子,令人毛骨悚然。他们就这样丧失人性的一切,凡看到他们的人无不吓得浑身发抖。他们像野兽一样在黑暗的地方四处游荡。

4.有人从左边地狱的一个房间过来跟史威登堡说话。史威登堡发觉他属恶棍之流,其在世时的所作所为以下列方式被揭露出来:他被送到左前方稍向下的低地,在那里开始挖墓穴。这不禁使史威登堡怀疑他在世时有谋杀行为。就在这时,一具盖有黑布的棺材出现了。随后不久,一个人从棺材里起身向史威登堡走来。他诚恳地对史威登堡说,他已经死了,他认为是那个人毒死了他,他临死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但他不知道这样怀疑有没有道理。闻听此言,这个可恶的灵人承认他做过这种事,在忏悔之后随即受到惩罚。他在自己所挖的黑暗墓穴中滚了两次,变得黑如埃及木乃伊,然后被抬到高处,并被带到灵人和天使面前,只听见有喊声说:“真是个魔鬼!”他还渐渐变冷,和那些冰冷的地狱灵一样,之后被送入地狱。

5.臀部下面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狱,里面的人似乎在用刀子互相攻击,他们和复仇的灵人一样,把刀子对准别人的胸膛。不过,每当他们攻击时,刀子不断从他们手中被夺走。他们就是那些极其仇恨他人、狂怒到要将其残忍杀害的人,并由此获得了如此可怕的本性。这个地狱为史威登堡打开,但因他们的残忍行为太过恐怖,所以只打开了一点点,好叫史威登堡能亲眼目睹极端仇恨的性质。

6.在身体下部这一层的左侧,有一个相当大的死水湖,长大过宽。前面湖岸附近有可怕的巨蟒显现给那里的人,诸如栖息在死水中、呼出致命气息的那类巨蟒。更远一点的左岸,出现了吃人肉的人,他们互相吞食,用牙齿紧紧咬住对方的肩膀。偏左更远一点出现了大鱼、巨鲸,它们把人吞进去,又吐出来。最远处,即对岸则出现了极其扭曲变形的面孔,它们如此丑陋骇人,以至于无法描述,主要是老妇人的面孔,这些老妇人好像疯了似地四处飞奔。右岸则是那些试图用残忍工具彼此屠杀之人。这些工具随着其心肠的麻木冷酷而各异。湖中央到处都是黑的,好像水都停滞了。史威登堡经常惊讶地发现一些灵人被带到这个湖里。不过,从那里回来的人对史威登堡说,这些人对邻人怀有深仇大恨,并且只要得着机会,这种仇恨就会爆发出来。他们从中感受莫大快感,没有什么比将邻人告上法庭、使他受到惩罚,并且若没有法律的阻止,还会将其置于死地更令他们快乐的了。死后,人的仇恨和残忍就会转化为这类事物,它们所产生的幻觉对他们来说好像完全是真的。

7.在来世,那些从事抢劫和海盗行为的人喜欢臭气熏天的尿液胜过其它一切液体。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就住在这类事物和恶臭的粪池中。有一个强盗咬牙切齿地靠近史威登堡,并且咬牙切齿的声音极其清晰,似乎就是从某个人那里发出来的。但令人惊讶的是,那里的人都没有牙齿。他坦承,相比清澈的碧水,他更喜欢住在污秽的尿液中,因为尿液的恶臭令他开心。他说,他宁愿呆在尿桶中,以之为家,而不愿呆在其它任何地方。

8.有些人表面上显得很诚实,似乎具有诚实的生命,以至于没有人怀疑他们。为获取名利而又无需丧失名声,他们在各方面都小心谨慎,以维持诚实的形像。所以,他们不会公开行动,而是以狡猾的手段,利用其他人剥夺别人的财物,根本不关心他们所剥夺的家庭会不会死于饥饿。如果能逃避公众视线,他们也会亲自做出这种事来,毫无良心可言。因此,他们的本性和他们的实际行为一模一样。他们是暗中的盗贼,与其各种仇恨相苟合的,是轻蔑、贪婪、无情和欺骗。在来世,这种人希望被视为无罪,声称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因为什么也没发现。为表明自己无罪,他们脱掉衣服,赤身露体,以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当接受检查时,他们的本性从他们所使用的特定表达方式和构成其思维的特定想法就能被觉察出来,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来世,这种人想谋杀凡他们所遇见的伙伴,毫无良心。他们手里还拿着一把斧头和一个木槌,并且似乎身边还有一个灵人。当这个灵人仰面躺下时,他们就攻击他,不过,没有流血,因为他们害怕死亡。他们无法扔掉手中的武器,尽管他们竭尽全力去扔,以免他们凶残的本性暴露在灵人和天使面前。这些灵人就在两脚下面朝前的中间处。

9.有一种对邻人的仇恨以伤害和攻击每个人为乐。伤害越大,他们越高兴。很多来自社会最底层的人就是这样。与其本性相似的人也有一些不属这一阶层的,他们因所受的教养过着文明的生活,也因害怕法律制裁,故表面上要斯文一些。死后,这种人表现为上身赤裸,头发乱蓬蓬的。他们会猛扑过去,把手掌放在对方的肩膀上,以此互相惹恼,然后从他们头上跨过去,马上回来用拳头进行猛击。刚才提及的那些斯文一些的人行为相似,他们会先互致问候,然后绕到邻人背后用拳头袭击。不过,他们面对面时又互相致敬,然后绕到对方背后用拳头打他。他们就这样保持表象。这些人出现在朝左的一段距离处,在中间的高处。

10.人在世时无论做过什么,都会在来世逐渐重现,他所思想的一切同样如此。当敌意、仇恨和欺骗返回时,他所仇恨和暗中密谋攻击的人就被带到他面前,事实上,这一切就在一瞬间。他攻击这些人的想法也清晰可见。因为灵界存在对一切思维的觉察。这会导致悲惨的状态,因为隐藏的仇恨会公然爆发出来。恶人的一切恶行和思维就这样重现。善人的情况则不然,他们的一切状态都是良善、友谊和爱的状态,伴随着无上的快乐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