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十三)

发布时间:2024-01-14
阅读:116 次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十三).pdf

 

二、意愿和理解力(第一部分)

28.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这些官能彼此不同,却又如此被造,以至于可以合而为一;当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人类心智由它们构成,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们里面。

29.正如合乎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人里面的良善属于他的意愿,真理属于他的理解力。这两种官能,即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属于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属于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并不在别处。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处,故爱和信也不在别处;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30.由于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都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还由于人之为人是因着这两种官能,所以本教义也论述它们;否则,人不可能对它们拥有一个清晰的概念,甚至不能为他的思维建立一个基础。

31.意愿和理解力还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以及总体上他的生命都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而已。

32.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正如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因为意愿与理解力之间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之间的那样一个婚姻。至于该婚姻是何性质,这从前面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内容完全可以看出来,即:由于良善是一个事物的真正存在,真理是它来自那存在的显现,故人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人的理解力是他生命来自那存在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形成并显现它自身。

33.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但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没有意愿和理解力;相反,他们以欲望取代意愿,以知识取代理解力。因为真正的人类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这意味着不能给意愿贴上邪恶的标签,也不能给理解力贴上虚假的标签,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对立面毁灭彼此。因此,一个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不能被称为理性、智慧和聪明的。对恶人来说,属于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的主要居所的内层也关闭了。有人以为恶人也拥有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他们会说他们意愿,他们理解;但他们的意愿仅仅是贪求,他们的理解仅仅是知道。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⑴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⑵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⑶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⑷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尘世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⑸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

35.人拥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35, 641, 3539, 3623, 10122节)。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这两种官能的性质(7342, 8885, 9282, 10264, 10284节)。人凭这两种官能与动物区别开来,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主提升,并看见神性真理;他的意愿也能被提升,并感知神性良善。如此人可以通过构成他的这两种官能与主结合,但动物则不然(4525, 5114, 5302, 6323, 9231节)。既然人能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那么就其内层,也就是他的灵而言,他不可能死亡,而是活到永远(5302节)。人之为人不是因为他的形状,而是因为属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良善和真理(4051, 5302节)。

*********************

(AC35)人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当意愿掌管理解力时,两者一起构成一个心智,由此构成一个生命;因为这时,此人所意愿和实行的,也是他所思考和打算的。但当理解力与意愿不一致时,如那些声称自己有信,却又过着违背这信的生活之人的情形,那么这一个心智就被一分为二。一部分想要升到天堂,而另一部分却倾向于地狱。由于意愿驱使一切,所以若非主怜悯人,他整个人必一头栽入地狱。

(AC3539)一个人能以其理解力来洞察,他的属世层由此能知道许多良善和真理,但意愿还不能照它们行动。如这一真理:爱和仁是人里面的本质事物。他能以其理解力明白并确认这个真理,但在他重生之前,却不能以其意愿承认它。甚至连那些完全缺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也能理解这个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以下真理:爱正是人的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一切快乐和一切愉悦,因而一切喜乐和一切幸福都来自爱;因此,爱如何,喜乐和幸福也如何,或说爱的性质也决定了喜乐和幸福的性质。一个人也能以其理解力明白以下真理,即便意愿不同意,甚至反对它,即:最幸福的生活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神性本身流入这种生活;相反,最悲惨的生活来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为地狱流入这种生活。由此理解力能,意愿却不能感知到这个真理:对主之爱是天堂的生命,相爱则是来自这生命的灵魂。因此,一个人越不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不从那里反思自己的生活,就越以其理解力感知到这个真理;但他越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就越感知不到它,事实上越否认它。

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神性能流入一个人里面的谦卑,因为在谦卑的状态下,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阻碍、反对的地狱事物就被移除了。但只要他的意愿不是一个新意愿,并且他的理解力没有与这新意愿合一,那么这个人就不可能处于发自内心的谦卑。事实上,一个人越过着邪恶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越朝向邪恶,这种谦卑就越不可能在他里面;而且前面所说的真理对他来说就越模糊,他甚至越发否认它。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能感知到:人谦卑不是因为主喜爱荣耀,而是因为祂的神性之爱;在这种情况下,主就能与良善和真理一起进入,给此人带来祝福和幸福。不过,越请教意愿,这真理就越模糊。其它许多例子也是如此。

能理解良善和真理的这种官能已经被赋予人,即便他不意愿它,好叫他能被改造和重生。鉴于这个原因,这种官能既存在于善人身上,也存在于恶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敏锐。不同之处在于:对恶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源于真理的生活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不能被改造;但对善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生活的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能被改造。但善人改造的第一个状态是,在他们看来,教义的真理似乎是第一位的,生活的良善是第二位的,因为他们出于真理行善,或说真理是他们善行的源头。而他们的第二个状态是,生活的良善是第一位的,教义的真理是第二位的,因为这时,他们出于良善,也就是对良善的意愿行善,或说良善,即对良善的意愿是他们善行的源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意愿已经与理解力如同以一种婚姻那样结合,所以这个人就重生了。

(AC7342)“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注:出埃及记7:23,和合本经文:法老转身进宫,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表出于意愿的抵制和由此产生的固执。这从“不将某事放在心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将某事放在心上”是指不注意;由于在恶人当中,不注意神性事物是由出于意愿的抵制导致的,所以这句话表示这一点;并且“不把它放在心上”含有和“坚硬”一样的意思,故也表示固执,如前所述(7272, 7300, 7338节)。至于出于意愿的抵制,要知道,意愿才是那主宰人的。有些人以为主宰人的,是理解力;但理解力并不主宰人,除非意愿有同样的倾向。理解力与意愿是一致的,因为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所取的外在形式。此处提到的“意愿”表示人的爱之情感,因为人的爱之情感不是别的。主宰人的,就是这种情感,因为爱之情感就是他的生命。如果人的情感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种情感。他也不会抵制它,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他自己的生命。真理的原则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这些爱的情感若已占据主导地位,就会把真理拉到自己这一边,并歪曲它;如果真理不完全支持它,就会弃绝真理。这解释了为何信所教导的真理原则对人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主把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情感灌输进来。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种情感,也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信之真理。构成新意愿的,就是这种爱的情感。由此可见,如果意愿有抵制,人永远不会把任何真理放在心上。正因如此,地狱里的人因对他们里面的邪恶拥有一种情感或欲望,所以无法接受信之真理,从而无法得以纠正。也正因如此,恶人会尽可能地歪曲信之真理。

(AC8885)一个人的思维里面有永远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事物;这些是他最内在的事物。人从这些事物那里视那些不永远在思维里的其它事物,也就是尚未普遍掌权的其它事物为在自己之外,以及在自己之下,与他尚不相关。这时,他从其它事物那里选择那些与最内在的事物相一致的事物,并将其与自己相关联;当这些事物与最内在的事物相关联,并最终与它们结合时,最内在的事物,也就是那些普遍掌权的事物就变得更加强大。对善人来说,这一切通过新的真理实现;对恶人来说,这一切则通过新的虚假,或对真理的错误使用实现。

要进一步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那已经被灌输到意愿本身中的东西,意愿本身是人的最内在部分,因为意愿是由他的爱形成的。事实上,无论一个人爱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愿;他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他会最深处进行意愿。然而,理解力有助于向别人清楚显明一个人所意愿,也就是所爱的东西。不过,它也有助于扭曲别人的意愿;这个人会利用各种业已形成的观念使别人的意愿服从他自己的意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爱或情感也从意愿流入理解力中的观念,并通过一种灵感将生命和活动注入它们。

对善人来说,理解力中的这些观念与属于意愿的情感合而为一;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对他们来说,思维和意愿从至内在的确是一致的,因为意愿所渴望的邪恶,理解力以与该邪恶相一致的虚假的形式来进行思考。不过,这种一致性并未显明给世人,因为恶人从孩童时就开始学习说一套,想一套,行一套,意愿一套。简言之,他们学会了将其内层人与外层人分离,并在外层人中形成或发展出除了内层人中的东西之外的另一个意愿,以及另一个思维,从而通过外层人去伪装与内层人完全相反的良善,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内层人却在意愿邪恶,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思想这邪恶。但在来世,内层意愿和思维的性质却如同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显而易见;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移走,内在事物则裸露出来。

(AC9282)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AC10284)凡从主而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但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所制造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凭所关注的目的而拥有生命在里面。一个始于人的目的完全是自私的;而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因而是为了主而存在的,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人那里,目的就是他自己,因为它构成他的意愿和他的爱;事实上,一个人以他所爱和所意愿的为目的。人里面源于他自己的一切爱都是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但人里面源于主的爱则是对邻舍的爱和对神的爱。这两种爱之间的差别就像地狱和天堂之间的差别那样大。此外,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而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则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而且,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并永远如何;事实上,爱构成一个人意愿的全部,并由此构成他的理解力的全部,因为构成意愿的爱不断流入理解力,点燃并光照它。正因如此,当那些爱邪恶的人在自己里面思考时,他们的思维就由与他们所爱的邪恶相一致的虚假构成,尽管在世人面前,他们出于伪善而以不同的方式说话,有些人则出于说服性的信仰说话,关于说服性信仰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364, 9369节)。

要知道,一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世人面前模仿神性事物本身,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但主与天使看到的,不是他所表现的外在,而是内在;当这内在来自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说自我是它的源头时,它就是污秽的。这种人里面只有属世之物,根本没有属灵之物。他们仅在属世之光中看一切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则一无所见;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天堂之光,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他们的一切内层或说内在能力都转化为外在事物,几乎和动物的内层一样;他们也不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更高事物。然而,人比动物优越,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他能被主提升到天堂和主那里,从而被主引导。凡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也就是爱邻舍和神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说,邻舍是良善和真理;从较低意义上说,邻舍是公义和公平,因为神是它们的源头。

由此可见什么叫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以“埃及”和“法老”来描述这样的人;因为“埃及”和“法老”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经上还以“亚述”来描述他们,“亚述”表示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关于“埃及”,可参看9340, 9391节提到的地方;关于“亚述”,可参看1186节)。

在灵人当中有大量灵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狡猾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假装诚实、正直和虔诚,并且如此狡猾,以至于连善灵也要被引入歧途,除非主光照或启示他们,使他们能看清这些灵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子。当这些内层被揭开时,善灵都充满恐惧并逃离。不过,这些灵人会被剥去表面的伪装,并被带入他们那魔鬼般的内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动沉入地狱。

(AC6323)从主经由天使所流入的爱之良善包含所有真理,如果人过着爱主爱邻的生活,真理会自然而然地显现。这一点不仅从天堂所发生的事,还从低下的自然界所发生的事明显看出来。因为自然界的事物是可观察的,我可以举其中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动物只受它们被造、后来又生在其中的爱和这些爱的情感,而非其它东西驱使;因为每个动物都被带向它的情感和爱所吸引它的方向。正因如此,动物还拥有属于那爱的一切知识。因为它们出于一种类似婚姻之爱的爱知道如何交配,牲畜有牲畜的方式,鸟类有鸟类的方式。鸟类知道如何筑巢、产蛋,并卧在它们上面,孵化它们的幼雏,知道如何喂养它们。它们知道这一切,无需任何教导,仅靠一种类似婚姻之爱的爱和一种对后代的爱,这些爱拥有植入在它们里面的一切知识。它们同样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当食物吃,如何找到它们。更神奇的是,蜜蜂知道如何从各种鲜花中寻觅食物,也知道如何收集造蜂室所用的蜂蜡;它们先是把后代安置在这些蜂室中,然后在里面储存食物。它们还知道如何为过冬作准备;更不用提其它许多事了。所有这些知识就包含在它们的爱中,并且从一开始就住在那里。生物就出生在这些知识中,因为它们存在于属其真实本性,并且它们被造所进入的秩序中;此后,它们被来自灵界的一种总体流注所驱使。

人若活在他被造所进入的秩序中,也就是活在爱邻爱主之中(因为这些爱适合人类,是人类所特有的),那么生来就比所有动物都优越,不仅生在知识中,还生在一切属灵真理和一切属天良善,因而生在一切智慧和聪明之中。因为人能思想主,能通过爱与主结合,从而被提升至神性和永恒之物,而这对动物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他若活在自己真正的秩序中,就会唯独由从主经由灵界而来的总体流注所指引。但是,他并未生在其真正的秩序中,而是生来就违反自己的秩序,所以生来就完全没有知识。正因如此,主才会规定:他以后可以重生,以这种方式照着他自由接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程度而进入聪明和智慧。

*********************

正如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803, 10122节)。因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3332, 3623, 5835, 6065, 6125, 7503, 9300, 9930节)。无论你说“真理”,还是说“信”,都是一回事,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无论你说“良善”还是说“爱”,也都是一回事,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凡人所信的,他都称之为真理;凡他所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4997, 7178, 10122, 10367节)。由此可知,理解力是信的接受者,意愿是爱的接受者;当信和爱在人的理解力和意愿里面时,它们就在他里面,因为人的生命不在别处(7178, 10122, 10367节)。由于人的理解力能接受对主的信,意愿能接受对主的爱,所以他能凭信和爱而与主结合,凡能凭信和爱而与主结合者,永远不会死亡(4525, 6323, 9231节)。在灵界,爱就是结合(1594, 2057, 3939, 4018, 5807, 6195, 6196, 7081, 7086, 7501, 10130节)。

*********************

(AC803)此处全面描述了大洪水之前的人的说服(注:创世纪7:21),也就是说,他们里面有对虚假的情感,恶欲,享乐,肉体和尘世的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存在于说服里面,尽管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以为一个虚假的假设或虚假的说服只是一个简单的东西,或一个很一般的实体。然而,他大错特错了,因为情况恰恰相反。人的每一个情感都从其理解力的事物,同时从其意愿的事物中获得其存在和性质。因此,就其理解力的一切事物和意愿的一切事物而言,整个人就存在于他的每一个情感中,甚至存在于其情感的最个别或最微小的事物中。

我从大量经历中已经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例如(仅举一例),在来世,从灵人的一个思维观念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品质。事实上,天使从主获得这样的能力:只是看一眼,他们就立刻知道任何人的性格,并且从不会出任何差错。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每一个观念和每一个情感,甚至其情感的每个最小部分或每一丁点,都是他自己的一个形像和一个样式;也就是说,它包含或近或远地来自其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的某种东西。大洪水之前的人的可怕说服是这样来描述的:他们有对虚假的情感,也有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以及享乐,最终一切肉体和尘世的事物在里面。所有这些都存在于这些说服里面,不仅存在于总体的说服里面,还存在于说服的最个别或最小事物里面,其中肉体和尘世的事物占主导地位。人若知道一个虚假的假设或一个虚假的说服包含多少东西,必不寒而栗。它就是一种地狱的形像。不过,如果它们是纯真或无知的产物,那么他里面的这些虚假就很容易被驱散。

(AC4997)“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注:创世纪39:9,和合本经文:在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并且他没有留下一样不交给我,只留下了你,因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表既然如此,它们只存在分离,而不是结合。这从“恶”,以及“得罪”的含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恶”和“得罪”是指当事物分离而非结合时的一种状态。也就是说,它描述了如若属灵的属世良善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将会发生的情形;因为这二者既不同也不适合,会彼此拉开距离。经上之所以说“作这大恶,得罪神”,是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恶,以及罪无非是与良善分离。此外,邪恶本身在于分离,这一点从良善明显看出来;事实上,良善就是结合,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的良善将人与主,因而与从主发出的一切良善联结起来;对邻之爱的良善则将他与天堂和那里的社群联结起来;因此,他凭这爱而与主结合。严格来说,天堂就是主,因为主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

但对邪恶来说,情况刚好相反。邪恶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不仅使人与主分离,还使他与天堂分离,因为除了自己外,他不爱任何人,即便爱他人也只是视他们为自身利益的一部分,或因他们与他构成一体。因此,他将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转向他自己,完全远离其他人,尤其最远离主。当一个社群中许多人这样做时,那么所有人都会彼此分离,各自都从心里视他人为仇敌;若有人冒犯他的自身利益,他就会仇恨那人,并以毁灭他为乐。尘世之爱的邪恶也没什么不同,因为这爱贪恋别人的财富和货物,渴望拥有属于他们的一切;由此也产生敌意和仇恨,只是程度较小。为叫人知道何为恶,因而何为罪,只是让他研究一下,知道何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可以了;要知道何为良善,只是让他研究一下,知道何为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可以了。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知道何为邪恶,进而知道何为虚假;由此知道何为良善,进而知道何为真理。

(AC1594)造成这种分离(注: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爱世界也造成分离,但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此外,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因此,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被其他人,甚至被天使服侍;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即服侍他们自己。在这种时候,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他们就越退离。因此,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当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因为在地狱,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即: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它因隐藏着仇恨,故也隐藏着报复、残忍、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

然而,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是卑鄙污秽的东西,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尽管他总是试图,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是因为这是真的。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或因骄傲而膨胀,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因此,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并憎恶自己。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也就是相爱;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他们就是“最小的”所指的人,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参看马太福音20:26-28; 路加福音9:46-48)。

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主要是对自己的爱;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主要是相爱;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内在人仅仅是相爱。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它是有机的(organic),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它就与肉体结合。这内层人,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不是内在人(译注: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然而,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而是主的。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是主的恩赐;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

(AC2057)教会中那些沉浸于虚假,同时沉浸于爱自己的人是最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而那些沉浸于其它任何一种爱的人则没有那么糟糕。对自己的爱是最污秽的,因为它对社会,因而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它还与构成天堂的相爱截然对立,因而对天堂的秩序本身也具有毁灭性。这从来世的恶灵和魔鬼,以及地狱可以看出来;在地狱掌权的,只有对自己的爱。由于对自己的爱在那里掌权,所以各种仇恨、报复和残忍也掌权,因为这些都是爱自己的产物。

在天堂,相爱在于爱邻胜己;其结果是,整个天堂可以说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从主所获得的相爱将所有居民都联系在一起。因此,所有人的幸福都传给每个人,每个人的幸福则传给所有人。所以天堂的形式是这样:每个人可以说都是一种中心点,因而是所有人的幸福交流的中心点;这种情况照着相爱的各种不同形式发生,而这些形式不计其数。由于那些由相爱掌权的人在能与其他人分享流入他们的东西,并发自内心如此行中体验到无上的幸福,所以这种分享会永远持续下去。因此,主的国越大,个体成员的幸福就越多。天使们因被划分到不同的社群和居所,所以不会思想这个问题;但主按秩序安排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国度。

除了对自己的爱之外,再没有什么东西试图摧毁这种形式和这种秩序的了。因此,在来世,凡爱自己的人,无一例外,都比其他人更像地狱,因为对自己的爱不与其他人分享任何东西,反而将他们的快乐和幸福掐灭并窒息而死。他们攫取凡从其他人那里流入他们的任何快乐,把它集中在自己身上,以自我中心败坏它,或说把它变成自己的某种污秽,并防止它进一步传播。他们以这种方式摧毁一切和谐一致,制造分离和由此而来的毁灭。由于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想被其他人服侍、尊敬和崇拜,并且只爱自己,不爱任何人,所以后果就是分离,这种分离指向并表现为悲惨的状态。因此,他们感觉再没有比出于仇恨、报复、残忍,以骇人听闻的可怕方式通过幻觉折磨他人更快乐的了。当这些人来到相爱掌权的社群时,他们自动仆倒在地,就像污浊、死沉的重物从纯净清新的空气中坠落,因为所流入的一切快乐都在他们自己里面终结。由于他们散发出自我的污秽观念,或说自己重要的肮脏想法,所以他们的快乐在那里变为尸体的恶臭,他们从这种臭味中嗅到自我的地狱。此外,他们还遭受极度的痛苦。

由此可见对自己的爱是何性质,它不仅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而且对天堂的秩序也具有毁灭性。因此,它里面只有肮脏、污秽、亵渎和地狱本身,尽管这爱在那些受它影响的人看来完全不是这样。那些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的人就是爱自己的人;他们憎恨凡不迎和、服侍,并以某种方式拜他们的人;他们还在报复,剥夺他人的地位、名声、财富和生命中寻求残忍的快乐。那些爱自己的人就陷入这些邪恶,其快乐就是这样;而那些陷入这些邪恶的人要认识到他们被爱自己掌控

(AC5807)关于爱是联结,要知道,爱是属灵的联结,因为它是两个人心智的联结,也就是两个人思维和意愿的联结。由此明显可知,就本身而言,爱纯粹是属灵的,它的属世对应物就是相伴和那种亲密无间的快乐。爱本质上是由状态的变化和构成人类心智的形式或实质的差别所产生的和谐。这种和谐若来源于天堂的形式,就是天堂之爱。由此可见,爱不可能来源于任何其它东西,唯来源于从主所领受的真正的神性之爱。这意味着爱就是流入形式,并如此排列它们,以致它们的状态变化和它们的差别可存在于天堂的和谐中的神性。

但与此对立的爱,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不是联结,而是分离。诚然,它们看似联结;但这是因为只要一个人在谋取利益、获得重要地位,或报复和迫害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方面与另一个人合作,他们就会视对方与自己为一体。但是,一旦一方不再偏向另一方,向他示好,他们就会分离。天堂之爱则不然。这爱完全反对、讨厌为了自我而向别人行善;相反,它行善是为了居于别人里面,且别人从主那里所领受的良善,因而是为了主自己,就是那良善的源头。

(AC6196)各种各样的经历使我知道一个人的爱决定了灵人与他的联系多么紧密。因为我一开始专心爱某样东西,具有相似之爱的灵人便同在;在这爱消失之前,他们不会被移除。

(AC7501)至于那些被侵扰的人被恶灵扣留,情况是这样:当恶灵攻击某人时,他们知道如何进入与他的欲望密不可分的快乐,以及吸引其基本思维方式的观念,因而他所爱的对象中。只要进入,他们就会像扣留囚犯一样扣留他们正侵扰的那个人;若没有主的神性帮助,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挣脱。因为他的爱和他们进入他的爱之快乐会把他与他们绑在一起。这就是恶灵和魔鬼在来世所用的伎俩。这种事在这个世界上也是看得到的;当一个人进入别人的爱所固有的快乐时,他就迷住此人,还引导他。

(AC10130)一个人由于他所爱、因而所思考的东西而拥有的内在感觉通过触觉来表达,也通过它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对方越是喜爱表达这些感觉的这个人,或喜爱这个人所说所行的,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

这一点在来世尤其明显,因为在那里,所有人都出于内心,也就是出于意愿或爱行动。他们不允许以脱离意愿或爱的动作来行动,也不允许用欺诈的嘴唇来说话,也就是说,不可以脱离内心的思维来说话。在来世,内在感觉如何通过触觉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以及对方如何接受它们取决于他自己的爱,这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每个人的意愿或爱构成整个人,来自它的生命气场像呼吸或蒸气那样从他流出,包围他,可以说在他周围构成他自己,或说构成他自己的一个延伸;几乎与世上植物周围的散发物没什么两样,这种散发物从远处通过气味就能察觉出来;还有动物周围的散发物,实际上,一只狗凭敏锐的嗅觉就能测出来。一种类似的散发物从每个人身上流出,这一点从大量经历可以得知。但当一个人抛弃肉身,成为一个灵人或天使时,这种散发物或呼出物就不像在世上那样是物质的,而是一种从他的爱流出的某种属灵流出物。那时,这爱在他周围产生一种气场,这种气场使其他灵人从远处就能发觉他的性质或品质(关于这种气场,可参看9606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于在他们的世界,这种气场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并被对方照着他的爱而接受,所以那里会发生很多不为世人所知的奇妙之事,如:

(1)人们彼此的同在总是由于他们爱的相似,他们彼此的缺席则总是由于不相似。

(2)所有人都照着爱而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人在至内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邻之爱的人则在中间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信之顺从,也就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在最低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但那些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的人,也就是那些行事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的人则在地狱彼此联系交往。

(3)所有人都将自己的眼睛转向他们所爱的人。那些爱主的人将眼睛转向如同太阳的主;那些出于从主获得的爱而爱邻的人则将眼睛转向如同月亮的主;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以同样的方式行事。关于主如同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5377, 7078, 7083, 7171, 8644, 8812节)。说来奇妙,无论面对哪个方向,也就是说,无论转向哪个方位,他们总能看见主在他们面前。地狱里的人恰恰相反;因为在那里,他们越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就越背离主,使得祂在他们背后。无论他们面对哪个方向,或转向哪个方位,也都是如此。

(4)当一位天堂天使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人身上时,他的内在感觉就会照着其爱的量和质而被交流并传给他们;而这些感觉也照着他们爱的质和量而被他们接受。因此,一位天堂天使的注意力若集中在善人身上,就会带来欢喜和快乐;但若集中在恶人身上,就会造成痛苦和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