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十四)

发布时间: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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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愿和理解力(第二部分)

人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因为它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因为它是真理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则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如同光从火或火焰发出(6032, 6314节)。凡进入理解力,同时进入意愿的事物,都会成为人的一部分;但只进入理解力的事物则不然(9009, 9069, 9071, 9182, 9386, 9393,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接受的事物都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3161, 9386, 9393节)。由此可知,人之为人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每个人都照着他意愿的良善,其次照着他理解力的良善而被他人所爱和尊重;如果他的意愿和理解力都是良善,那么他就被爱和尊重;如果他的理解力是良善,而他的意愿不是,那么他就被弃绝,并被视为毫无价值(8911, 10076节)。人死后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9069, 9386, 10153节)。那时,那些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意愿中的事物都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人的灵里(9282节)。或也可说,人死后仍保持他的爱和来自这爱的信之性质,就是他的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性质;那时,凡属于信,同时不属于爱的事物,或说凡属于真理,同时不属于良善的事物都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人里面,因而不属于人(553, 2364, 10153节)。人能以理解力明白他不愿意做的事,或能明白违背他的爱、他所不愿做的事(35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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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注:创世纪27:46,和合本经文:利百加对以撒说,我因这赫人的女子,连性命都厌烦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为妻,像这些一样,我活着还有甚么益处呢)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

(AC5002重)一个事物的实际存在是良善,一切良善皆从爱流出,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结合或联结。因此,就至高意义而言,主被称为存在或耶和华,因为从爱或属灵的结合流出的一切良善皆源于祂。由于源于祂并通过接受而回到祂那里的爱,以及相爱使天堂构成一体,所以天堂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赋予它其“存在”(being)。如果爱与仁是教会的本质存在,教会也会是这样。因此,凡结合或联结不存在的地方,教会就没有存在;因为若非有某种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或使他们合为一体的事物存在,教会就会解体,不再存在。

如果人人都只为自己,不为别人,除非为自己的缘故,世间社会的情形也一样。若没有法律将社会成员联结起来,没有对丧失利益、地位、名声或生命的畏惧,社会就彻底分崩离析。这样一个社会的存在也是结合或联结,但仅仅是外在方面的;就内在而言,这种社会没有任何“存在”。因此,在来世,像这样的人都被关在地狱,在那里同样通过外在约束联结在一起,尤其通过恐惧。但是,每当这些约束被松开时,这一个就冲过去毁灭另一个,只渴望将别人彻底毁灭。天堂则不同,在那里,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相爱从内在将天堂的成员联结在一起。当外在约束在那里被除去时,他们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他们因由此更近地被拉向来自主的神性存在,故从内在充满情感,并由此充满自由的感觉,因而充满蒙福、幸福和喜乐的感觉。

(AC585)人之为人正是由于意愿而非知道和理解,因为知道和理解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凡不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他既不想知道,也不想理解。甚至当他在说或做他所不愿的某事时,仍有某种意愿之物存在,只是它与主导他的言语或行为相距甚远罢了。

(AC590)人的每个思维观念都包含来自理解力的某种东西和来自意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来自其思维的某种东西和来自其爱的某种东西。无论什么观念,若不从他的意愿或爱汲取某种东西,就不是一个观念,因为他只能出于他的意愿思考。思维和意愿之间存在一种永恒的、牢不可破的婚姻,以至于人的思维观念里面天生就有,或粘附着属于其意愿或爱的东西。

(AC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注:出埃及记29:33,和合本经文: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成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AC9009)“人若不是伺机埋伏”(出埃及记21:13,和合本经文: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表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这从“伺机埋伏”的含义清楚可知,“伺机埋伏”是指有预谋,因而事先考虑的行动,因为伺机埋伏的人即将所行的邪恶事先在他脑海中考虑过。他所行的邪恶因事先考虑过,故也来源于意愿,因为它是从那里发出的。有些邪恶从人的意愿发出,但未经事先考虑;而有些邪恶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的邪恶远远比未经事先考虑的邪恶坏得多。因为这个人明白它们是邪恶,因此能停止邪恶,但却不愿意停止;他因不愿意停止而在自己里面牢牢确立它们。被牢牢确立的邪恶便具有了这样一种性质:以后它们几乎不可能根除;因为在这种时候,他从地狱召唤出此后不容易离开的灵人。

从心智的一部分,同时未从另一部分发出的邪恶,如从理解力部分,同时未从意愿部分发出的邪恶不会扎下根来,变成这个人自己的。唯独从理解力部分进入意愿部分,或也可说,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进入属于意愿的情感,并从情感进入行为的东西会扎下根来,变成他自己的。进入意愿的事物可以说是进入心的事物。

但唯独从意愿发出,因而未经预谋或事先考虑的邪恶是诸如一个人由于遗传或由于遗传倾向所产生的某种以前的活动而倾向的那类邪恶。这些邪恶不会归与这个人,除非他在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牢牢确立它们(参看966, 2308, 8806节)。但当它们在这个部分被牢牢确立时,就被铭刻在这个人身上,变成他自己的,然后归与他。不过,在一个人成年之前,也就是在他开始独立思考并理解事物之前,这些邪恶不可能在一个人那里牢牢确立在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为在此之前,他信靠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老师和父母。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是伺机埋伏”表示什么,即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

(AC9182)这里必须简要说明涉及此处所论述的非法结合的律法,以及该律法的原因和起源在哪里。为以色列人所定的一切律法,其原因在天堂,其起源就是那里的秩序律法。在天堂,秩序的律法皆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因而是关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律法。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该婚姻以世上的婚姻来代表,在圣言中,也由“婚姻”来表示。由此可见非法结合,以及淫乱或奸淫意味着什么。这两节(注:出埃及记22:16-17)论述的是非法结合,这种结合后来要么变得合法,要么被解除。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变得合法的非法结合(注:出埃及记22:16,和合本经文: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他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被解除的非法结合(注:出埃及记22:17,和合本经文: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非法结合不是出于对婚姻的情感,而是出于某种其它情感而作成的,如对美貌的情感,对金钱利益或个人地位的情感;要么它就是出于性欲而作成的。这些结合是非法的,因为这种结合是外在的,并非同时是内在的。然而,随后一种合法的结合可通过作为手段的它们而得以实现;当两个人属一个心智时,这种合法结合就会实现。另一方面,当两个人不属一个心智时,那么非法结合也可以成为防止随后结合的手段。这是世上众所周知的事。

当两个人处于相似的良善和真理时,合法的结合,也就是心智的结合就会实现;因为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个人的生命:道德、文明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外在人的生命,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内在人的生命。要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唯独来源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信的一切都称为真理。或也可说,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理解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当丈夫处于真理,妻子处于相应的良善时,一种合法的结合就实现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以这种方式以他们二人来代表。正因如此,婚姻之爱从该婚姻而降(参看2727-2759, 2803, 3132, 4434, 4835节)。

通过以上介绍,谁都可以认识到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结合是何性质。结婚前的订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习俗;它代表第一次结合,就是没有外在人的内在人的结合。随后的实际婚姻本身代表第二次结合,就是内在人与外在人一起的结合。因为在人通过信之良善和真理重生期间,内在人首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重生,因为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3286, 3321, 3493, 3882, 8746节)。

(AC9386)“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 (出埃及记:24:4,和合本经文: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表示被主铭刻在生命上的神之真理。当真理成为意愿,并由此成为行为的事时,就说它们被铭刻在生命上。只要仍停留在记忆中,并且只要仅在知识层面上被看待,它们就不会铭刻在生命上。不过,一旦用意愿来领受它们,它们就变成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为是一个人生命的真正本质。在此之前,这些真理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

“写”之所以表示铭刻在生命上,是因为写的目的就是给所有后代作纪念。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上的事物也是如此。可以说人有两本书,他的一切思维和行为都写在其中。这两本书就是他的两种记忆,即外部记忆和内部记忆。写在他内部记忆中的事物会永远存留,永远不会被抹去。它们主要是那些已变成意愿,就是变成爱的一部分的事物;因为被爱的事物就是意愿的一部分。这种记忆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册所表示的(参看2474节)。

(AC8911)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AC553)在天堂,那些处于相爱的人不断朝着他们青年的春天迈进。他们越是活过几千年,他们所迈向的春天就越喜乐和幸福。这个过程会持续到永远,并照着相爱、仁和信的发展程度而不断带来喜乐和幸福的增长。那些因年老体衰而死,但却一直活在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以及与丈夫的幸福爱情中的女性,随着时间流逝,会越来越进入花样年华和少女期,进入一种超出对肉眼所见之美的一切概念的美丽。事实上,正是良善和仁爱形成并呈现出自己的样式,使得仁爱的快乐和美丽从脸上的每一个特征闪耀出来,以致她们就是仁爱的形式。一些人在看到她们时都惊呆了。

仁爱的形式在来世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仁爱本身就是那描绘和被描绘者。事实上,这种形式是这样:整个天使,尤其脸,可以说就是仁爱;这仁爱能被眼睛看见,被心智感知到。当观看这种形式时,它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这种美以仁爱感染观者心智至内在的生命本身。信之真理通过该形式的美丽而呈现为一种视觉形像,甚至从它那里被感知到。那些活在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中的人,在来世就会变成这类形式,也就是美丽的形式。所有天使都是这类形式,并变化无穷;天堂就是由这些形式构成的。

(AC2364)“就照你们眼里为好的对待她们吧”(出埃及记19:8,和合本经文: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作甚么)表示享受(这些情感),只要他们觉得它们来自良善,这从这些话的含义,以及当这些话论及“女儿”所表示的情感时的整个思路清楚可知。“罗得出来,到门口”表示罗得谨慎靠近或行动(2356节),这种谨慎从刚才这句话,以及本节剩下的话明显看出来。换句话说,他们可以享受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祝福,只要这些祝福来自良善,这就是“就照你们眼里为好的对待她们吧”所表示的。只要它们来自良善,就享受它们,在此是指只要他们能看到它们是良善,就享受它们;没有人被要求做更多;因为所有人都被主通过其信之良善转向生活的良善。因此,主引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方式不同于基督徒的;引导简单人的方式不同于学者的;引导小孩子的方式不同于成人的。那些生活充满邪恶的人通过照着他们的领悟避开邪恶、意图良善而被折向好的方向。被关注的,是他们的意图或目的;即便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良善,但其目的仍为他们提供某种程度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命,这构成他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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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愿和理解力一起构成一个心智(35, 3623, 5835, 10122节)。这两种生命官能要行如一体,以便人能成为人(3623, 5835, 5969, 9300节)。当人的理解力和意愿没有行如一体时,他的状态何等扭曲(9075节)。这就是伪君子、骗子、阿谀奉承者和冒充者的状态(3527, 3573, 4799, 8250节)。在来世,在来世,意愿和理解力要重新合而为一,在那里不可以拥有一个分裂的心智(82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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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9300)“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注:出埃及记23:19,和合本经文: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从“地里初熟之物”和“送到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里初熟之物”是指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都要唯独归于主,“初熟之物”表示这些(参看9223节),“地”表示教会(566, 1068节);经上之所以说“首先初熟之物”,是因为这真理必须是最为首要的;事实上,良善和真理都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它们被归于主时,就从主那里获得了生命。“送到神的殿”是指归于主,好叫它们成圣,“神的殿”是指主(参看3720节),一切圣物皆来自主(9229节)。由此明显可知“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示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良善的真理”和“真理的良善”,是因为就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尤其一个已经重生的人而言,真理从良善发出,良善从真理发出。因为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此外,对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互相交流;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与属于意愿的良善交流,属于意愿的良善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交流。它们流入彼此,几乎无异于血液从心流入肺,再从肺流回心;然后从左心室流入动脉,再从这些动脉经由静脉流回心。由此可以对人里面良善与真理从他的理解力流入他的意愿,从他的意愿流入他的理解力的这种相互流动形成一个类似的概念。心与肺之所以尤其能使我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这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概念,是因为肺对应于属信的真理,心对应于属爱的良善(3635, 3883-3896节)。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的生命,“灵魂”(soul,这个词也表示呼吸,经上或译为性命,命等)表示信的生命(9050节)。

这两个器官之所以能帮助我们对属理解力的真理和属意愿的良善形成一种概念,是因为属信和爱的一切事物都伴随着由诸如一个人所知道的那类事物所形成的概念。没有由一个人所知道的事物和他能通过感官所感知到的事物形成的概念,他就没有思考的能力。一个人出于对应物思想信和爱的事物时,他甚至对它们也能进行正确的思考;因为对应物是属世真理,属灵真理反映在属世真理中,如同反映在一面镜子中。因此,关于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在何等程度上不通过对应物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要么由感官幻觉,要么由与这类事物不一致的事物,或荒唐的事物形成。一个人对属信和爱的事物所持的观念是何性质,这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来世,人们的观念能被清晰地感知到。

信之真理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仁之良善属于他的意愿;这种说法在那些声称并确信以下观念的人看来,似乎是无稽之谈,即:信的事物仅仅是相信的问题,或说,对信的事物拥有一种信仰就是所必需的一切。这是因为属世人及其理解力并不明白这种性质的任何事,还因为信并非来自人自己,而且来自主。然而,这些人仍承认并相信,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他就被真理光照,被良善激励;当被光照时,他便觉知什么是真理,什么不是真理。他们还将那些在发现来自圣言的真理方面胜过的人称为被光照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被光照的人在自己里面看见并觉知某事是不是真理;那时在他们里面被光照的,是他们的理解力,而那时在他们里面被激励的,是他们的意愿。不过,如果光照他们的,是纯正的信之真理,激励他们的,是纯正的仁之良善,那么被光照的,就是内在人的理解力;被激励的,就是内在人的意愿。如果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不是纯正的,情况就迥然不同了。

那些处于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甚至那些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的确能赞同教会的真理;然而,他们没有看见并觉知它们是否真的是真理的那种内在能力。正因如此,大多数人会持守他们生在其中的教会的教义,并且仅仅是赞同它们而已。他们若从持守极端的异端信仰的父母出生,甚至会同意这些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和犹太教。由此明显可知,理解力被光照,是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而不是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被激励;而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没有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也没有被激励,因为他们是属世的男女。因此,他们坚持认为属世人没有能力理解信之事物。

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因而系更内在或属灵的男女之人来说,理解力被信之真理光照,意愿被仁之良善激励;这一点从来世的这些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来世,他们能理解信的一切事物,也能意愿仁的一切事物,他们自己也清楚地感知到这一切。因此,他们拥有无法描述的聪明和智慧;因为脱去肉体之后,他们享有在世上被光照的更内在的理解力,在世上被激励的更内在的意愿。但那时,他们无法察觉他们是如何被光照和激励的,因为在世期间,他们在肉体里面进行思考,其思维建立在诸如属于世界的那类事物之上。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仁之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也就是说,理解力必须存在于信之事物中,而意愿必须存在于仁之事物中;或也可说,来自主的信和仁要流入这两种官能;这些照着这些官能的状态而被接受。因此,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不在别的地方,只在这些官能里面。

从前面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说明(6057, 9279节)可进一步形成一种观念,即: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而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内在人没有被打开的人从天堂的视角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从世界的视角所看到的关于天堂的东西都是黑暗;结果,他们不可能对诸如属于信和仁的那类事物拥有任何属灵观念。也正因如此,他们甚至不可能明白何为基督良善,也就是何为仁爱;他们完全以为天堂的生命唯独在于他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还以为天堂的生命能被赋予凡有信仰的信心之人,哪怕他们没有信之生命。

这些人在信之生命,也就是仁爱方面何等盲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完全不理会主自己关于生活良善的成千上万次的教导;当阅读圣言时,他们立刻就将这些教导扔在信的背后,由此把它们向自己和他人隐藏起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将属于良善,也就是仁爱,及其行为的一切都从教会的教义驱逐到低级教义中,他们称这些教义为道德神学,并视之为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而事实上,死后,仁之生命会保留下来,而信只有在与这种生命相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关于信之真理的思维只有在有一个照它们行善的意愿存在的情况下才能保留下来。那些拥有从良善所产生的信仰之人能利用各种知识来证实事物,并由此强化他们的信仰。

(AC9075)“牛主也必死”(出埃及记21:29,和合本经文: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表对内在人的诅咒。这从“牛主”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牛主”是指内在人(参看9069节);“死”是指诅咒,如前所述(9008节)。如果牛主知道牛习惯用角抵伤人,然而却没有拴好它,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要死,其原因在于,这个判决或律法的属灵含义是这样:一个意识到自己里面的一个邪恶,却没有抑制住它的人是有罪的;因为他认可它,并因此熄灭了真理之光,随之扼杀了孕育中的对真理的信仰,或说就在对真理的信仰之种被植入的那一刻,他便粉碎了这种子。当对真理的信仰被扼杀时,来自主的良善就不被接受。因此,内在人无法被打开,因而无法被赋予属灵生命,也就是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生命。当一个人的状态是这样时,他便过着一种属世生活,也就是外在人的生活。但若没有属灵生活,这种生活就是死的;其结果就是诅咒(参看7494节)。

(AC3573)我们从理性层与属世层结合的结果及其迹象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到这种结合是什么情况,因为理性心智(也就是人的内层意愿和理解力)应呈现在属世心智中,就像属世心智呈现在脸及其表情中,以至于这脸就是属世心智的面部表情那样;因此,属世心智应是理性心智的面部表情。当理性层和属世层结合在一起时,如那些重生之人的情形,凡一个人在其理性里面从内在所意愿和思想的,都明显呈现在他的属世层中,而这属世层又明显呈现在他的脸上。这就是天使所拥有的脸,这就是属天的上古之人所拥有的脸。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害怕别人知道他们的目的和意图,因为他们只意愿良善,凡允许自己被主引领的人从不打算或思想其它任何东西。当像这样的状态存在时,良善方面的理性层就直接与属世层的良善结合,并通过属世层的良善与属世层的真理结合;还间接通过在理性层中与它自己结合的真理与属世层的真理结合,并通过属世层的真理与那里的良善结合。以这种方式实现的结合是牢不可破的。

但如今人类距离这种状态,因而距离天堂的状态何等遥远,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们以为,以这种方式说话,以那种方式行事,并在脸上表现出与实际想法和意图不同的东西,就是社会谨慎或实用智慧,甚至以为应该以这种方式控制属世心智本身:它与它的脸配合着以完全不同于来自一个邪恶目的的内在想法和意愿的方式行动。这在上古之人看来是一种极其可憎的罪恶,凡这样做的人会如同魔鬼一样被逐出他们的社群。从这些考虑,如同从结果及其迹象那样明显可知良善和真理方面的理性人或内在人与他的属世人或外在人的结合意味着什么;并由此看出一个天使人是什么样,一个魔鬼人是什么样。

(AC4799)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该星球在别处有所描述)曾与我同在,他们的脸不同于我们地球人的脸,是突起的,尤其嘴唇周围,而且很灵活。当我与他们谈论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彼此交往的性质时,他们说,他们主要通过脸的变化,尤其嘴唇周围的变化彼此交谈;他们通过脸上眼睛周围的部分来表达情感,以便他们的同伴不仅能充分理解他们正在思想什么,还能充分理解他们正在意愿什么。他们还尝试通过进入我的嘴唇,利用嘴唇周围的各种折叠和扭曲向我证明这一点。但我无法接受这些变化,因为我的嘴唇从小就没有接受过训练,不能在那里做出这样的动作。尽管如此,我还是能通过他们向我传达的思维确定他们所说的话。然而,通过嘴唇大体表达言语的可能性,从存在于嘴唇并交织在一起的多重系列肌肉纤维向我清楚显明。这些肌肉纤维若被解开,从而没有任何缠结地自由行动,就能在那里产生许多变化;这些变化是那些其肌肉纤维挤压在一起的人所不知道的。

这些灵人的言语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他们不能伪装,也就是说,不能想一套,脸上却表现出另一套。事实上,他们彼此生活在如此的真诚中,以致他们根本不向自己的同伴隐瞒任何事。因为这些灵人立刻就知道他们在思想和意愿什么,也知道他们是哪种人,以及他们所行的;因为那些活在真诚中的人所行的,都居于他们的良心;因此,其他人一看见他们,就能发觉他们的内在表情或心性。

这些灵人向我表明,他们不会强迫脸,而是让它自由活动,不像那些从年轻时就习惯伪装,也就是说,说的、做的和所想、所愿的不一样的人。后者的脸紧绷着,随时准备照他们的狡诈所吩咐的发生变化。凡人想要隐藏的东西都会使他的脸紧绷起来;而当某种看似真诚的东西假装被展示出来时,它就不再紧绷,而是舒展。

当我阅读新约圣言关于主的内容时,现在所描述的这些灵人,以及一些基督徒出现了;我发觉这些基督徒内心怀有反对主的无礼思想,他们还想静悄悄地传达这些思想。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很惊讶他们竟具有这种品质,但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在世时口头上不是这样,心里却是这样。我补充说,有些像他们一样的人甚至还宣讲主;那时,他们能利用伪装的宗教热情将普通百姓感动到叹息不已,有时把他们感动到流泪。然而,他们根本没有将自己内心里的东西传达出来。听到这一切,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对于内层与外层,或思维与言语之间竟然如此巨大的差别感到震惊。他们说,他们完全不知道这种巨大差别;对他们来说,嘴上说的,或脸上表现的,若与内心的情感不一致,是不可能的;果如此,他们会被撕碎而灭亡。

(AC8250)只要人们持守诚实和正直,这种语言就会保留下来。但是,一旦心智开始想一套,说一套,当一个人爱自己,不爱邻舍时,这种事就会发生,话语所构成的语言就开始用得越来越多,然后那张脸要么一动不动,要么同时进行伪装。结果,脸的内在形式发生改变;脸萎缩、变硬,开始变得几乎没有生命;而它的外在形式则因自我之爱的火而发热,似乎充满生命。由于缺乏生命,在下面从内在充当一个基础层面的东西不再呈现在世人眼前,只呈现在天使眼前,因为天使能看见内层事物。这就是那些想一套、说一套之人的脸;因为如今构成精明的伪装、伪善、诡诈和欺骗就导致这种效果。

但在来世,情况就不同了;那里不允许说一套、想一套。一致性的缺乏在每句话和每个声调中都能被清楚发觉;并且一经发现,那个缺乏这种一致性的灵人就会强行从与他人的联系中被移除,并受到惩罚。后来,就用各种方法迫使他怎样想,就怎样说,怎样意愿就怎样思想,直到他有一个不分裂的心智为止。这样做的目的是,他若是善灵,就意愿良善,并出于良善思考、谈论真理;若是恶灵,就意愿邪恶,并出于邪恶思考、谈论虚假。在此之前,善灵无法被提入天堂,恶灵也无法被投入地狱。这样做是为了地狱只有邪恶,那里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而天堂只有良善,那里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